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对移动通信手机用电池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抽查了分布在广东、福建、北京、天津、浙江和山东等6个省、直辖市30家企业的30种产品,被抽样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的30%。抽查结果25种产品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3.3%。与1999年的74.1%、2001年的83.3%和2002年的84.6%相比较,手机电池质量今年
有所下降。
用劣质电池天冷不能开机
尽管如此,抽查发现,由于手机电池外观很难判别真假,一些小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产品质量,部分手机电池产品存在额定容量不足、使用寿命短、环境适应能力不好、安全保护性能差等质量问题。抽查中暴露出来的手机电池产品主要质量问题即不合格项目主要是:低温性能不过关、额定容量不足。5种不合格产品中,有4种电池在环境试验低温-20℃时0.2C5A放电性能出现问题,最差的两种放电时间为0小时,另外两种放电时间也仅为0.5~1小时左右,比正常电池大大“缩水”(标准要求在低温-20℃时0.2C5A放电时间应大于3小时)。另外,有两种电池常温下0.2C5A放电性能达不到要求,即额定容量不够。消费者如果不小心购买了这些电池,使用时会感到手机的使用和待机时间变短,天气冷的时候手机不能开机或电池使用时间特别短,将给使用者带来诸多的麻烦和困惑,影响手机的正常使用。
抽查中,被国家质检总局曝光的3家电池质量较差的厂家中,就有2家是广东的,有关人士分析,市场的价格原因是导致手机电池质量问题的一个关键。目前手机电池的生产已进入微利时期,各生产厂家为了扩大市场份额,不得不千方百计地降低成本,一些企业则采取了简化生产、检验工序,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等不正当手段,成本降了,产品质量也随之下降。据记者调查,由于非原装电池一般能比原装电池便宜近100元,而水货电池的成本更低,在手机利润整体走低的情况下,不排除一些不良商家偷换电池牟利,这大大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