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军高兴地走出法庭
●新闻背景:
成都一见义勇为市民在追赶抢夺项链的歹徒过程中,其驾驶的汽车和歹徒的摩托车相撞,一歹徒飞出立交桥当场摔死,一歹徒重伤。受伤歹徒及死亡歹徒的家人近日向当地法院正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要求追究见义勇为者的刑事责任,并赔偿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等共56万余元,法院于今日开庭审理。
24日,一脸无奈的见义勇为司机张德军以刑事自诉被告人的身份坐在成都市成华法院被告席上。自诉人席上,是携带双拐、曾参加抢夺的罗军和另一嫌犯身亡后留下的一对老父母。“见义勇为行为值得弘扬,怎能判刑?”“嫌犯的生命健康权也不容剥夺”……庭审在群众激烈的争论中拉开序幕。成都市司法局、市综治办、成华区人大和政协及检察院相关人士到庭旁听、监督。下午4时,庭审宣告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
正方:无因果关系不担责
反方:私力救济不得越界
针对交锋激烈的两种说法,记者采访了一些法律专家。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巍认为“张德军的行为构不成刑事责任”。
“本庭宣布:被告人张德军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昨日上午10时30分,成华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王泽文宣布,被抢匪状告的见义勇为者张德军一审胜诉!顿时,旁听席上响起热烈的掌声。走出法庭后,激动的支持者更是兴奋地把热血男儿张德军抛起来,表示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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