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家卫视的电视节目单元中,娱乐性的“快乐”或者是“益智”类的栏目比头顶上能看到的星星还多。但它距离电视的“社会教化和促进社会进步的文明程度”标准相差甚远。
看涨的娱乐电视固然丰富了人们的文化生活,但它创作机制的本身却无法摆脱“误区”,在那些“快乐”的节目背后,每每再看那些翻版来的“益智”游戏,应对诸如“希特勒临死前与谁结婚”之类的问题,我们越来越厌弃明星们麻木的“作秀”和主持人职业的串场,越来越对那些“速配”的爱情和浪漫的洒满玫瑰花瓣的故事表示怀疑,特别是那些天真无邪的孩子说着贴着“成人式”标签的语言时,我们真为“快乐”感到为难。
再者,笔者实在不敢恭维这类节目打造的“金色”招牌。台上就这么几个问题,却非要拿相当于你劳动一个月甚至是乡下农民们半年多收入的奖项或实物。你不心虚吗?也难怪有那么多人为它心动呀!“重奖之下必有勇夫”古为今用实不为过!电视传媒机构如此懂得开发自身资源,如此以让字幕人员多打个“赞助单位”的形式草草了事,到头来却是商家、观众和自己的皆大欢喜。这本领足够那些学究学上一年的,这片有点烫手的“金”招牌,很容易让你想到当年的“搏彩”,这种近乎对文化的强奸,你习惯吗?
最后,笔者想告诫中国“娱乐”电视大军,今天你的风头正劲,未必会保证明天出彩。娱乐电视如果偏离了它良性的轨道肆意发展,这种不正常甚至是“病态”的现象肯定不利于电视事业的拓展和电视人今后的发展。大家试想,当一个主持人他不再“青春”或者主持风格上没有新的“卖点”的时候,观众们还会一如既往地支持他吗?当一个节目物化了所有的“快乐”和“智慧”,那它还能像最初那样让你心动眼热吗!当艺术的不再艺术,生活的仅是生活,中国电视恐怕会更难找到属于她的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