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媒体的苦恼
西丁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0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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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秋天的确是娱乐圈的“多事之秋”,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娱乐新闻版面都绕不开一个“死亡”的话题。人生本来无常,娱乐明星也是人,当然也免不了中道殒落“半途而废”的事情。只苦了做娱乐的媒体!娱乐的本性一向是只要带着大伙寻开心,最怕凄凄惨惨戚戚,可是这样的事情是不能回避的,毕竟明星是大众的宠爱,是娱乐圈永恒的话题,媒体当然不能只报喜不报忧!
时常要面对如此沉重阴郁的话题已经令人心怀压抑极度不爽了,不料最苦的还在后头———平白地遭受莫明其妙的指责。 一种指责,是因为众多记者在高枫重病入院后,为打探得高枫“一旦不治”的第一手消息,彻夜守候在病房外头,坐以待“死”,招来站在局外冷眼旁观的有“良知”的观察家的批评。有人痛心疾首地指出:“名人明星的灾难成了娱乐记者的节日。”观察家们料不到,还有更让他们“寒心”的情景,不久之后罗文病重入院,香港媒体竟然“居心叵测”地提前准备了罗文辞世的专题版面,以防措手不及。在各种各样愤愤的口水声中,娱乐媒体从业者俨然一群没有人性的、冷血的、嗜血的恶毒小人。我恐怕这种形象绝不是娱乐记者们心甘情愿的,那么,他们应该怎么办呢?我想,办法只有一个:如果听到明星得病受伤尤其是身患不治之症的消息,千万别去现场,一定要坐在家里等着明星的经理人、经纪人譬如“大宋”、“牛瘦功”什么的给你报信————当然,这个信可以今天是这样的,明天变成那样的,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信还是不信就由你发挥想像力自己去猜好了。 如果这样就能免掉当坏人的嫌疑的话,那你就太天真了,我的兄弟,因为你将有可能遭遇第二种指责:草率!乱传死讯!没有公信力!还是举例说明比较可靠。比如这回香港多家传媒误报罗文死讯的案例。事情出来后,媒体立即被置于极其尴尬的处境,“媒体公信力”也受到质疑,这还不算,据说香港4家电台“肇事者”还要因此被罚款100万港币以及刑诉两年。为什么会吃这么大苦头?都是因为记者听信罗文的老板英皇公司经理杨受成先生的一句话,而没有亲自到罗文的病床前去证实呀!当然,杨生已经为此公开道歉,可是那一百万罚款怕是跑不了,而且连宝贵的公信力也赔进去!实在是,唉!那么,同样的问题,他们当初该怎么办呢?我的同事李小玩认为,记者非跑到罗文病房里亲自验尸不可,而且保险起见,“最好在罗文身上补上两刀”———当然这是疯话,万万不可以当真的。 对娱乐媒体的指责还多得很,可以专门写篇论文,在这短短的篇幅内实在无法一一列举。 面对所有这些指责,都没有保险的解决办法,那么,娱乐媒体的苦恼怕是要没完没了地继续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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