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轰动一时的“金童”胡兵与前经纪公司广州电视艺联制作有限公司的合约官司终于在近日水落石出,最近经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原广州电视艺联制作有限公司提出的要求继续延续双方的合约至2007年的请求被驳回,至此胡兵完全获得自由身,但是鉴于广州电视艺联制作有限公司的相关损失,仲裁委员会同时判定胡兵将付给广州电视艺联制作有限公司100万作为补偿,这是目前国内所知最高的明星补款解约事件。
据胡兵代理的王律师介绍:去年底胡兵与广州电视艺联制作有限公司的第一个五年期合约已满,广州电视艺联制作有限公司依据合约中的所谓独家续约权,要求胡兵继续与他们合作至2007年,但是由于广州电视艺联制作有限公司作为经理人公司在很多方面并没有起到经纪人应尽的职责,所以胡兵提出不愿再与其合作,为此,广州电视艺联制作有限公司以违约为由将胡兵告上法庭。在第一次上诉时,广州电视艺联制作有限公司提出胡兵必须在2007年前仍然委托其为经纪人,在第二次上诉时,艺联方面再次更改要求,仲裁请求胡兵赔偿艺联方面417万人民币。
经过两次审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了艺联方面提出的要求继续延续双方的合约至2007年的请求和赔款417万人民币的两项请求,判定胡兵恢复自由身,但是考虑到艺联方面的损失,最后裁定胡兵支付100万元人民币补偿给艺联方面,并且在60天内支付。对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结果,胡兵代理律师王立新表示他们将保留自己的意见,而胡兵也将在60天内支付这笔费用,但是王律师表示:这100万只是补偿费而不是赔偿费,并不是意味着胡兵输掉这场官司,也不是用100万来买回自己的“卖身契”。
对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的结果,胡兵是否会支付补偿费呢?记者昨日播打胡兵手机时却一直未能与其联络上,但是据胡兵身边的助理表示:对于有关本次重获自由和补偿100万的事情的详细情况,胡兵将在近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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