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春节晚会先签“卖身契”?
新浪
2001-05-30 12: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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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消息说今年的春节晚会令观众失望的原因是演员们被迫同央视签了一纸“卖身契”。为此,记者找到了正在筹备明年春节晚会的导演金越。对“卖身契”一说,金越感到气愤,认为是媒体不负责任的恶意炒作。
央视立下新规矩
尽管对“卖身契”的说法非常恼火,但金越承认今年的确立了新规矩——每个参加春节晚会的演员以及节目的作者都要和央视签一纸协议,而往年是可签可不签。
金越认为,签协议是一种进步。这样,一旦双方发生纠纷就能有个明确的说法,节目制作起来也更规范。记者问如果有演员拒签,央视将作何态度。金越回答目前为止没有遇到这种情况,所以无法就没有发生的事情作答。
至于酬金在1000—6000元之间的说法,金越表示以前上春节晚会演员都不收酬劳,现在有了协议也意味着央视将提供一笔法定的酬劳。声乐类节目的具体数额不清楚,但他负责的言说类节目的确在这一范围之内,不过这笔钱不能简单用“酬劳”概括。支付给演员的主要是同肖像权有关的金额,包括其节目在央视的播出以及VCD等衍生产品。支付给作者的则包括使用、版权等多项费用。具体细则会在协议里有明确规定,演员和作者不认可的话可以不签。
演员各自有看法
其实,央视在春节晚会等大型节目里跟演员订协议并不是新闻,只是今年的要求更“严”。有业内人士分析,陈佩斯、朱时茂诉某机构私自把春节晚会节目做成VCD卖钱的那场官司同央视今年的“痛下决心”不无关系。对此,屡上春节晚会的演员各有说法。
孙悦告诉记者,自己第一次上春节晚会就同央视签了约,以后每年都签。她觉得协议对双方都是一种保护,不相信有谁会不签。严顺开说1987、1988年上春节晚会的时候就签过协议,当时并没太当回事,因为能上春节晚会本身就够让人高兴了。现在如果再上晚会,会更重视协议的细则。他觉得首先版权的归属得弄清楚,因为当中也会有演员的创意,其次就是如果制作成商品出售的话,应该考虑是否另外支付费用。
不过,也有演员有不同看法。据说,殷秀梅就表示过疑虑:“仅1000元钱我就给卖了”赵本山也表示:“拿演员在春节晚会上的作品卖钱,这么干不合理,也不符合版权法。不过,演员没办法。人家是国家大台,演员个人怎样告倒它?”(本报记者 邱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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