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不懂夜的黑”--港台明星怕过夜生活
环球时报
2001-10-19 20:57:19
|
一向门前冷落车马稀的香港影星古天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竟有幸成为近日娱乐头条的新闻人物,并开始享受天王巨星级的待遇———被狗仔队日夜跟踪,连凭借在电影《晚娘》中的大胆表演、试图挑战香港电检处尺度的钟丽缇都要甘拜下风。古天乐的密集曝光主要是因为一起深夜伤人案。
娱乐圈麻烦不断
古天乐因在新片《绝世好Bra》中出演了一名女士内衣设计师,并在片中和刘青云有穿女士内衣的镜头,在宣传新片时曾戏言,如果《绝世好Bra》的票房收入突破2000万港元,他将穿着女士内衣上街。此言一出,古天乐的着装立即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因此,10月8日下午,他戴着鸭舌帽走进香港湾仔警署的镜头,无疑令人印象深刻。随后,梅艳芳的前男友林国斌也以同样装束走进同一个地方。来自警方的消息指出,他们涉嫌于10月6日深夜在湾仔一家高级酒店的卡拉OK厅酒后打伤一名古董商人。他们俩随后分别被警方正式拘捕。当晚他们各自交纳了1万港元之后获准保释外出,但是必须在月底再到警署报到。
一向随和的古天乐突然卷入刑事案件,多少令香港娱乐圈感到几分意外,演艺明星们都纷纷表示相信他是无辜的。但郑中基的再度闯祸,则几乎没有人为他帮腔。这个“坏孩子”去年2月在从美国洛杉矶到台湾的航班上,因为醉酒骚扰身边的乘客,惊动机组人员,航班因此被迫中途降落,郑中基随即被当地警方拘捕并判刑。没想到,他竟然好了伤疤忘了疼,日前旧病复发,在酒吧喝得酩酊大醉之后,驾车酿成交通事故,再次栽到警方手中。
多位艺人提出告诫
接连有艺人因酒醉而犯事,令香港娱乐圈对夜生活顿生惧意,众多明星齐声呼吁大家应该少“泡夜店”。(香港人把晚间去酒吧、俱乐部等娱乐场所称为“泡夜店”。)老前辈“阿姐”汪明荃就语重心长地说,艺人经常出入夜店并不怎么好,更不要多喝酒,因为这样特别容易误事,艺人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形象可能就此毁于一旦。“青春玉女”张柏芝则快人快语地说:“晚上还是呆在家里打麻将好些!”
艺人冯仁昭则在报刊上的专栏中奉劝圈中人,夜店里什么人都有,大家还是小心为好。
想当年,梅艳芳身为天后巨星,在夜店里饮酒时因与人发生争执,险些送了小命。之后,梅艳芳被迫修身养性,从此几乎绝迹夜店。至于曾志伟,先是在去年为梅艳芳庆祝生日时,酒后大骂英皇集团老板杨受成,双方结下梁子,接着在今年夏天于一家私人会所遇袭,头上缝了10多针。夜店、夜店,多少罪恶假其名而行,也怪不得香港艺人纷纷避之大吉。
明星夜生活很丰富
一般来说,娱乐圈的夜生活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公开的应酬,如酒会、舞会等,这是男女明星炫耀时装、饰物和自己品位的最佳场合。二是绝对隐私空间,男星的风流,女星的浪漫,除了天知地知他们自己知之外,还要看狗仔队的功力怎样。而“泡夜店”则介乎两者之间,三五知己到俱乐部、舞厅、酒吧等地畅饮,既无应酬之烦,又有相聚之乐,自然成为艺人们解压的首选。多数香港艺人喜欢到兰桂坊的酒吧买醉。那条依山而建的酒吧街,仅仅是门外的石子路都别有一番情调。美国大片《红磨坊》的剧组人员到香港办首映式时,负责接待他们的章小蕙当晚就把他们拉到兰桂坊,兰桂坊的江湖地位可见一斑。
艺人们的夜生活像时装一样分季度、讲潮流。今年早些时候,香港艺人们最时兴参加“锐舞派对”。据行家介绍,锐舞乃是“俱乐部文化”的极端表现,大批青年在以电子音乐为主的连续舞曲混音和多彩变化的灯光中通宵跳舞。香港娱记曾在一次“锐舞派对”中发现众多明星,关之琳跳至次日凌晨3时许,江欣燕身穿性感服装疯狂跳舞差点走光。不过,由于不少人在“锐舞派对”中服用摇头丸,香港警方加紧扫荡,并在一次行动中把涉嫌藏有违禁品的杨受成之子杨其龙拘捕,“锐舞派对”从此日渐沉寂。
不爱应酬爱事业
不过,娱乐圈中也并非所有的艺人都热衷于夜生活。刘嘉玲自认迷恋夜生活,“泡夜店”经常泡得醉意十足,但一直和她分分合合的男友梁朝伟却恰恰相反,梁朝伟除了工作之外,谢绝一切夜间应酬。张学友则属于回头浪子,年轻时的他曾经通宵达旦地与一帮酒肉朋友泡酒吧,迷恋杯中物,不仅经常闹事,事业也因此一落千丈,当时的女友罗美薇都差点离开他。在朋友的劝告下,他努力戒酒,禁上夜店,全身心投入工作,才登上香港歌坛天王之位,现在也做上了爸爸,成了香港娱乐圈中的“好好先生”。
从艺人被袭到艺人打人,娱乐新闻摇身一变成了社会新闻,除艺人担心自身形象受损外,普通市民也只能感叹:白天不懂夜的黑了!本报驻香港特派记者陈少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