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德华与中建电讯的纠纷升级,刘德华日前以个人名义向高院提出起诉,追讨与天幕电影制作公司合股的亨泰环宇有限公司1500多万港币演出费及利息。 刘德华与中建电讯合股成立天幕电影公司,以股东身份出任行政总裁,并自签成为旗下艺人。刘德华的起诉状称,亨泰环宇有限公司在2000年1月19日与他签署演出合约,至今却拖欠他逾1500万港币演出费。 最近,刘德华与中建电讯合作的天幕电影公司出现分歧,刘德华指中建不应向中国星、无线、星艺等公司发出禁止自己演出的信件,但中建发言人则否认禁止其演出,只告知其他合作单位,今年初双方的经理人与艺人合约已中止,同时更称不明华仔既然是天幕公司行政总裁,又何来追讨1500万港币? (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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