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综合消息 刘德华与中建电讯的官司错综复杂,其名下一家公司以天幕电影股东的名义,向高院原讼庭申请禁制令,禁止刘德华参与任何电影制作及演出,跟天幕电影竞争。上诉状更特别点名,要刘德华终止与梁朝伟合作的电影《无间道》的拍摄、制作、推广及发行工作。
除此之外,原告又指刘德华违反了一份2000年1月18日签订的股东协议,要求刘德华交代参与《无》片所得的利益,为违约及违反股东义务作出赔偿。
自刘德华向中建追讨欠薪1500多万元以来,中建一直对刘德华穷追猛打,屡次向高院申请禁止刘德华所有演艺工作事业,同时向刘德华反索1.5亿元,但禁制令似乎对刘德华并未有任何影响。
此次中建又一次发禁制令,刘德华表示他已收到律师的通知及有关文件?不过有待了解,他现时不作任何反应。投资《无间道》的电影公司“寰亚”发言人表示,已得知中建电讯申请禁止刘德华演出该片一事,现将此事交由律师处理,并透露刘德华仍有三分之二戏份尚未完成。某知情人士认为,中建多次行动,虽然对刘德华实际工作影响不大,不过一连串的动作,单是律师费用已价格不菲,对刘德华来说,仍是一个精神及金钱上的沉重负担,相信是有人想借此打击刘德华。(翟佳 唐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