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著名影星刘嘉玲昨晚已与警方接触和录口供,向警方提供追查“裸照”真相和12年前她被掳劫事件的有关线索。
警察公共关系科发言人回复记者查询时,并未否认刘嘉玲已与警方接触的消息,只强调:“案件在调查过程中﹐一切要保密。”
据报道,1990年4月25日凌晨,刘嘉玲在独自驾车前往何文田途中,被一辆私家车尾随,刘嘉玲驾车加速驶往停车场时撞闸,随即遭尾随私家车上跳下来的数名大汉掳去。当时该案交九龙重案组处理,但未能破案。近日由于《东周刊》再次刊出怀疑当年摄下的被虐裸照,故警方已决定重新调查该案。
香港保安局长叶刘淑仪4日上午呼吁“女星被虐裸照”事件的当事人应“铤身而出”与警方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