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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版权拥有者监守自盗

京华时报   2003-01-16 15:14:01

 

   拥有《英雄》音像版权的广东飞仕、伟佳公司竟然监守自盗,自己发行起《英雄》的盗版碟。13日下午,记者第一时间赶往广东飞仕、伟佳公司总部进行采访,并证实这批“盗版碟”确实是他们两家公司推出的。已拥有《英雄》音像版权的两家公司为何要这样做?

  丢掉拷贝吓怕正版商

  飞仕、伟佳打假小组的负责人吴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首先承认天津发现的那批盗版碟是他们两家公司联手推出的。他有些激动地说:“我们一直希望能早点推出《英雄》正版碟的,但片方就是不配合。真正开始策划推出这批碟是在1月6日那天,因为听说西安丢了一批《英雄》拷贝,我们急坏了。这意味着什么?那批清晰的拷贝版盗版碟很快就要问世!我们再不赶紧行动,以后哪还有我们正版碟的市场!所以我们两家公司高层紧急商量提前推出《英雄》影碟,并和制片方新画面公司达成了默契。新画面还给我们提供了这款‘母碟’。”不过他也承认这批影碟画面效果不好,因为的确没有拿到真正的母带,不是拷贝版,也不是之前盛传的20分钟版本。

  80万碟片飞往全国

  吴经理进一步介绍说,该次生产的影碟一共有80万张,在广东地区的10条压制影碟的流水线同步生产,连夜赶工就用了四五天时间,于1月11日全面上市。现在通过一级代理商经销,已发往除广州市以外的内地各个省市,几乎覆盖了全国市场。公司原计划生产100万张的,但由于流水线太紧张来不及压制等原因使生产数量略少点。对此行为,吴经理一再强调:“我们一直不觉得自己是(做)盗版,我们从当时《英雄》音像版权拍卖会结束开始,就拥有了制作发行版权,是真正的版权者。我们有正规手续,得到了片方授权,只是(比合同规定时间2月20日)时间早了点。”

  卖盘与打假费用持平

  谈到生产发行这批《英雄》盗版影碟的目的,吴经理苦恼的几乎说不出话来:“我们这次发行了共80万张,以每张7元计算,压碟成本就占3元,再给批发商2元利益,我们每张碟只挣了2元钱。而我们在全国打假费用已花了200多万元,算下来刚刚把打假的费用赚回来。”说起打击《英雄》盗版,吴经理更是苦不堪言:“目前我们派了50人在全国各地日以继夜地打假,每天费用为8万元,而且好多同事冒着生命危险在打假。如合肥的盗版商背景很复杂,有一次我们带了20多人去,结果进到音像城还是被围起来了,卖盗版的商贩却跑了。现在电影的票房也达到2亿元了,这个奇迹的创造也说明我们打击盗版有成效,我们冒着这么大的危险,而‘新画面’方面一点表示没有,也一直不提供母带让我们出正版碟,这种态度真让人寒心。你说我们还用遵守诺言吗?”他表示,如果新画面公司借此翻脸与他们打官司,飞仕伟佳也会采取相应的措施。

  买了盗版索赔无望

  面对有消费者提出索赔一事,记者致电广东飞仕公司林佑钦总经理办公室。林佑钦谨慎地说道:“应该在哪儿买的就找哪儿讲数……”之后他以“要去开会,有其他问题请找公司具体负责人”为由匆匆挂断了电话。记者又打通了该公司打假小组杜经理的电话。杜经理对全国某些省市版权局查问“《英雄》枪碟”一事非常不解,并澄清道:“我们才是真正的版权商,最有发言权的是我们公司。”他再三声明,目前他手头上就有一本国家版权局正式颁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其中有一条写明“从2002年11月29日起,《英雄》音像制品版权归广东伟佳、飞仕公司所有,有效期是5年”。他说:“按证书规定,他们一早就是正式的版权商了,现在反而是《英雄》片方新画面公司不该乱说话。至于对方要采取法律手段,那我们奉陪到底。”

  部分当事人人间蒸发

  当事方之一的伟佳公司对自己出版《英雄》枪碟一事不再做任何解释。从昨天上午开始,记者多次致电伟佳总经理陈彬的电话,他不是挂断就是不接听,该公司职员则称他在外开会连自己人也找不到他。伟佳打假小组吴经理也一改前日配合采访的积极态度玩起失踪,手机、电话均找不到人。而在该批《英雄》影碟封面上打上单位名称、权当替罪羊的“广州音像出版社”,则集体人间蒸发,本来常设的总机号码成了传真机专用,不出面做任何解释。记者还了解到。文化部14日在全国发布通告,全面介入清查此事。

  链接·回应

  新画面:飞仕伟佳就是盗版

  昨晚,记者联系到《英雄》制片方北京新画面公司的余副总,她一口否认制片方给飞仕伟佳提供过“母碟”,电话中她气愤地说:“你认为这可能吗?我们给他们提供画面质量差的枪碟,来破坏自己片子的艺术形象?”余副总还毫不留情地指出飞仕伟佳擅自出枪碟就是“盗版”,她透露说:“我们双方签署的合同上说得很明白,根据拍卖行《版权权属变更合同》,他们(指飞仕伟佳公司)要到2月5日变更版权后才具有出版发行的权力。只要合同不改,在这之前以任何理由提前出版都是非法的。”她认为,飞仕伟佳举了拍卖牌,就要严格履行合同。

  文化部门:《英雄》枪碟紧急收回

  记者致电国家文化部市场司询问对此事的看法,一负责人表示文化部门已对此事高度关注,昨日已出动各地文化单位对飞仕·伟佳出版的这批《英雄》盗版碟进行收回,对执意销售这批影碟的人施行扣留。

  谈到调查过程,他说:“我们首先是接到了消费者的投诉电话,称买到的这种盗版碟画面质量很差,我们就开始调查了。这批《英雄》盗版碟封面上没有写明是飞仕·伟佳生产的,只写着广州音像出版社,我们通过该出版社找到飞仕·伟佳,他们也承认是自己所为。我们认为这很不应该,就算片方不提供正版母带,他们也不应该出枪碟,这是在伤害消费者的利益。”对于飞仕·伟佳埋怨文化部门不去抓真正的盗版只盯着他们,这位负责人深有感慨地说:“我们知道广东这两家公司为打击盗版出了很大的力,但文化部门也一直在大力配合,目前看来还是卓有成效的。不然只靠他们民营企业是没有能力打击盗版的。”(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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