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官司何其多。近日,名模陈娟红状告《青年一代》编辑部和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事闹得沸沸扬扬。陈娟红以《青年一代》2002年第四期的文章《都是漂亮惹的祸》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为由,索赔120万元。昨天中午,记者联系上了《青年一代》编辑部、《都是漂亮惹的祸》作者林润翰以及陈娟红的经纪人,他们对此事各有说法。
陈娟红经纪人:等法院的开庭通知
陈娟红在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交的起诉书中称,《都是漂亮惹的祸》一文描写了“有着魔鬼身材和出众容颜的陈娟虹”抛弃前男友,与某大酒店副总结婚,后该副总因出差时嫖娼被警方抓获并被停职,陈娟虹于是与其离异。该文同时配发了陈娟红的图片,并附有“有着魔鬼身材和出众容貌的陈娟虹,婚姻却不像想象的那么如意”的文字说明。陈娟红认为,文章虽然用了“陈娟虹”的名字,但配发的是她本人的照片,其目的就是要让读者明白这就是陈娟红的婚姻经历,从而达到以名模的婚姻来吸引读者、增加销量、扩大发行面和影响面的最终目的。而事实上,陈娟红至今未婚。陈娟红认为,《青年一代》编辑部刊登的这篇文章歪曲事实,恶意诽谤,严重伤害了其个人生活和感情,对她的生活和事业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恶劣影响和后果,其行为是对其名誉权的严重侵犯;同时,编辑部未经其同意擅自使用她的照片,构成了对其肖像权的严重侵害。陈娟红因此请求法院判令《青年一代》编辑部和上海人民出版社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120万元。
昨天中午,记者费尽周折,终于联系上了陈娟红的经纪人余倩,他向记者讲述了陈娟红方面对此案的看法。余倩说:“首先我们要声明一点,我们并不想借此案进行炒作。此事被很多媒体报道,是因为法院系统把它作为典型案例,我们事先也没有得到法院的沟通。”余倩介绍说,他们在1月中旬就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书,法院是在本月12日正式受理此案的。“我们正在等候法院的开庭通知,”余倩说:“通过此事可以起到警醒作用,公司在对模特的使用过程中,以及媒体在对艺人尤其是私生活的报道中,更应该谨慎、实事求是。”
《青年一代》主编:美编配图有过失
随后,记者拨通了上海《青年一代》编辑部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主编贺旭东。贺旭东称,到目前为止,编辑部还没有接到法院的通知。他表示,《青年一代》刊登《都是漂亮惹的祸》时的确是“有点过失”,文章里面的“陈娟虹”只是跟陈娟红“名字相似”,当时是美编配图时用错了照片。
贺旭东表示,陈娟红方面在去年6月就找过杂志社,杂志社也已承认自己有过失,愿意向陈娟红赔礼道歉。去年六七月,杂志社分别发了三次传真给陈娟红,但对方一直没有回音。贺旭东还说:“我觉得文章作者林润翰是蒙受了不白之冤,现实与文章中的人物,一个是模特,一个是财会,大家都可以看看文章,陈娟红根本跟文章中的‘陈娟虹’毫无关系。”《青年一代》曾经是上世纪80年代畅销全国的杂志,最大的月发行量超过100万册。据上海的朋友介绍,自从陈娟红的事被广泛报道之后,《青年一代》最近又畅销了。
作者林润翰:不知陈娟红是谁
《都是漂亮惹的祸》的作者林润翰是福建青年杂志社《青春潮》共青版常务副主编、副编审。他向记者述说了事件的经过。
林润翰说,他是几天前接到上海一个朋友打来的电话,才得知这件事的。“陈娟红是谁?我一时弄不懂,经对方解释后方知原来是大名鼎鼎的名模,而我文章中恰恰有一个人物的名字叫陈娟虹!正因为如此,惹得离我大老远的名模生气了。”
林润翰表示,在杂志上随文配发的照片并不是他提供的,后来他向《青年一代》杂志社了解,才知道“都是美编惹的祸”。“而我对此一无所知,即使当时收到样刊我也没有看出照片上的人是谁。如果没有征得陈娟红的同意采用了照片,那当然不对,可若是‘殃及池鱼’,对文章大肆鞭鞑,以致得出了‘这篇文章歪曲事实,恶意诽谤,其行为是对其名誉权的侵犯’的结论,也是不妥的做法吧。”
林润翰说:“这几天,此事在媒体上愈演愈烈,我从南京《金陵晚报》上得知,陈娟红认为文中除了‘副总老公’部分是编造的外,其余内容都是剪接自其他一些媒体报道她的文章。事实上,文章讲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漂亮女孩子,从一所专科学校毕业后到一家酒店做财会,此后引出了一段婚姻风波。其实,作为一个已近不惑之年的作家,我在撰写《都是漂亮惹的祸》之前根本不知道名模陈娟红,何况她在京城,而我则在福州。《都是漂亮惹的祸》一文是对‘漂亮女人如何把握好婚姻’进行探讨,是一篇正面的教化文章,本不应有什么副作用的,实在想不到竟会引出这样一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