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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拍先起纠纷 周星驰要抢《功夫足球》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2003-03-19

  周星驰与寰宇老板林小明因《少林足球》对簿公堂,最近又因林小明抢拍《功夫足球》电视剧再掀骂战。而前日周星驰的星辉公司向林小明的寰宇公司发出律师信,警告对方拍《功夫足球》电视剧不可侵权。
  周星驰为表明他拥有《少林足球》版权,其星辉公司前日向林小明的寰宇发出律师信,警告对方拍《功夫足球》不可侵犯《少林足球》电视剧版权。该律师信还声言,就电影《少林足球》一片所签订的拍摄合约,双方清楚列明及同意,星辉保留并独自拥有将该电影改编成电视剧的权利及享有该合约的知识产权。
  记者就此事追问周星驰,周星驰坦言无可奉告,一切由公司的同事处理,自己不方便评论,并强调不希望将自己的名字与林小明扯在一起。
  记者其后致电寰宇公司的老板林小明,他显得不以为然,笑言对方喜欢怎样就怎样,总之电视剧《功夫足球》与《少林足球》全无关系,现在双方正为《少林足球》电影打官司,对方要做这些滋扰行为他也阻止不了,但他表明这部剧会照拍。
  据了解,《少林足球》可谓香港电影淡市之中的“不败神话”,2001年,《少林足球》在香港大卖并红透亚洲,周星驰与林小明夫妇矛盾逐渐公开,11月周星驰开始对外界宣布,他与林小明的合作有障碍,欢迎有兴趣者加入。
  2002年3月,周星驰和弟子们开始以片中造型频频接拍广告,并推出VCD、游戏软件、漫画等“副产品”。林小明发出律师信,指责周独吞2000万港元收益,周于4月入禀法院反诉林小明,追讨700万港元收益。
  2003年3月,林小明决定与M8一同开拍电视剧《功夫足球》,即被指是为了抢先在周星驰开拍《少林足球》电视版前开拍,周星驰指林没有版权,林小明则指周患有“版权妄想症”。
  (泰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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