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告饶颖改恶向善,通过诚实劳动图一温饱,敲诈他人的妄想绝
不会实现——
昨日赵忠祥的代理律师王富发出一份主题为“正告饶
颖”的声明,在声明中,王富代其当事人赵忠祥对饶颖做了评价。稍
后他向记者解释,饶颖的表演已经够了,她的诽谤行为也已经达到了
顶点,所以现在是他们说话的时候了。
王富在声明中说:“2004年7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
据已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作出公正的终审裁定。海淀区人民法院
也将开庭审理另一案。身份不详的无业人员饶颖眼看两案都无法胜诉,
她所编造的谎言也将被揭穿,于气急败坏之际,变本加厉地编造离奇
故事,造谣诽谤,甚至破口骂街,污言秽语。她未经批准召开新闻发
布会,把一些媒体及记者当成她诽谤他人的喉舌和攻击别人的代言人。
她以为舆论已可任由她左右,狂言道:她现在说‘一’媒体可登‘八’
。”
“我们正告饶颖改恶向善,通过诚实劳动图一温饱,敲诈他人的
妄想绝不会实现。我也正告饶颖因败诉而迁怒于对方律师,撒泼打滚,
造谣滋事,于事无补。”王富说,他们一直在为以诽谤罪起诉饶颖做
准备。王富认为,饶颖捏造事实并多次公开散布,已经使被诽谤人赵
忠祥的声誉受到严重损害,并且造成严重后果。“饶颖多次称赵忠祥
欠她的钱,并且说赵忠祥强奸她,都已经构成了诽谤行为。”
王富向记者解释,依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如果法院裁定饶颖诽谤罪名成立,那么她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管制或者拘役。 (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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