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叫得响、立得住、传得开的道德模范评选出来,评选活动分以下5个步骤。
一是宣传发动。3月23日,主办单位已发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及实施办法,在媒体公布推荐和评选程序,广泛动员群众参加推荐候选人和投票评选活动。
二是群众推荐。各省(区、市)组委会公布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按照属地管理、逐级推荐的原则,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总政治部组织军队各大单位采取自上而下的办法,发动官兵逐级推荐候选人。各省(区、市)均可接受群众推荐的部队官兵及各行各业候选人。广大群众和部队官兵也可直接向全国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全国活动组委会将把接收到的信息反馈到被推荐人所在省(区、市)或总政治部统一参加推荐评选。
三是审核公示。各省(区、市)组委会对于本地区逐级推荐上来的候选人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优中选优,提出拟推荐上报的候选人名单,并在候选人单位、所在社区或乡镇公示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须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人选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意见),最后在省级主要媒体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公示。总政治部评选委员会对各大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和统一衡量,评出15名预备人选,通过解放军报、中央电视台、全军政工网、中国军网等军队媒体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公示,根据公示情况从中确定推荐上报的候选人名单。
四是推荐上报。各省(区、市)和军总政治部推荐正式候选人名额为每类人选1-2名,五类奖项合计不超过10名;新疆自治区合计不超过15名(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名,每类1名)。全部人选分别经各省(区、市)文明委(总政治部)审定后,报全国活动组委会。
五是全国公示投票。全国活动组委会审核各地和军队推荐的候选人情况,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确定全国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5月至7月,将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中央主要媒体和重点新闻网站上集中刊播展示,接受群众投票。群众可采取网络或信函任一种方式投票,但不能重复投票,并必须填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保证选票真实有效。在一般公众投票的同时,全国活动组委会还组织“万名公众代表”和评选委员会投票。
问:“万名公众代表”投票是这次评选表彰的创新,请问具体怎么操作?
答:为进一步提高公众投票质量,增强公信力,本届评选创新投票方式,特邀“万名公众代表”投票。具体操作办法:一是请前两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入选本届评选获得正式候选人者除外)投票评选;二是由各省(区、市)和总政治部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医务人员、杰出青年、三八红旗手、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中各推荐300人作为公众代表进行投票。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直接向代表本人寄送选票,代表本人填写选票签名寄回。
问:选票如何统计?
答:请国家统计局派员全程指导和监督群众选票统计,由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验证选票身份证件,剔除不合格选票及重复选票。国家统计局运用抽样办法,科学统计报纸有效选票;网络投票平台逐一统计网络有效选票。“万名公众代表”和评委会选票逐一统计。将每位候选人报纸和网络选票的得票数相加,得出该候选人的一般公众支持率;同时,计算出每位候选人在“万名公众代表”和评选委员会投票中的支持率。将一般公众、“万名公众代表”和评委支持率按照30%、30%和40%的权重相加,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由高到低排列出每位候选人在各类全国道德模范人选中的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