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陷使用期限争议 网友:生时做房奴死后做坟奴

2011-04-04 11:36:00    作者:   来源:南方日报  

“不看了,大通铺似的,活着扎人堆里,死了还是人挤人。”

  墓地正在变小

  “死不起”已经不是一句玩笑话。

  此前有媒体报道,广州墓地每平方米的均价早已超越了房价。一块普通墓地售价在2万元到6万元之间,而靠近市中心的墓区,墓地价格超过3万元,最高的达几十万元。

  以新塘公墓中华墓园为例,墓穴价格从18800元到64380元不等,而新塘艺术园香园的价格则是每平方米14400元,与楼市价格相差并不远。此外,石坟价格同样不菲,根据新塘公墓的价目表,一个青石浮雕中堂就要50570元,其他的石坟款式,基本上都在25000元到50000元中间徘徊。

  除了墓穴价格,每个墓碑还需要收取管理费、安葬费等。像彭老太太老伴在银河公墓的墓地,10年前,面积约6平方米花费就将近20万元。一笔账算下来,墓地每平方米均价超越房价的说法并不夸张。

  价格越走越高,面积却越来越小。如今墓地的另一个现状是,不一定有钱就能买到那么大面积的墓地。有墓地园区的管理人员告诉记者,现行规定,每具骨灰安放墓穴的面积不能超过1平方米。“以前,骨灰安放墓穴的面积大多是2米乘以4米的规模,但是现在墓园也在严格控制面积,因为土地资源太有限了。”

  更重要的是,花了这么大笔钱做了“墓奴”,并不意味着长久拥有,公墓使用20年后还要续费。对此,彭老太太摇头大叹不可思议“我们以为已经买下来了”。

  墓园扩建难产

  墓地确实太过紧俏。在3月28日的广州清明工作新闻通报会上,银河公墓管理处主任侯雪军介绍,拥有2.5万个骨灰盒和8000个墓地的银河公墓目前墓地资源趋于饱和。据初步统计,去年公墓内还有新建墓地约500多个,今年就只剩不到70个了。据某墓园的知情人透露,此信息第二天一出街,惹得不少市民来电咨询。

  墓地供不应求,已经成为不少墓园无法回避的现实难题。不少市民称,一味的缩小占地面积不是办法,扩建才是出路。

  事实上,2003年前,有关部门已经开始筹备广州市第二银河公墓的选址工作。然而选址一直都没成功,原本商榷选址的地皮频频“流产”。2008年曾传出,广州市规划部门又提供了三个地址供广州市第二银河公墓选择其一,三处地址分别在白云区、花都区以及萝岗区,当时这三处地址均是山地。

  然而,直至今天,第二银河公墓启动选址工作进入第八个年头,落户何方依然是个未知数。

  有专家呼吁,另择址筹建第二银河公墓刻不容缓。

  专家认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公墓所处位置已由当年的市郊变成市中心区,如果继续发展墓地和骨灰楼,将会破坏当地的自然生态环境,既影响城市景观,又会进一步加剧所在地段的交通、治安、卫生等问题。其次,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使银河公墓的现址已经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骨灰存放需求。最近几年,符合条件而且要求存放进银河公墓的骨灰数量急剧增长,年递增率达20%左右,现址的殡葬设施将很快不能满足丧葬需求。

  然而,有内部人员向记者透露,国家严格控制墓园的发展,倡导环保、少占土地的方式,办一个墓园其实十分困难,要国土规划、民政等部门审批。正是因为关卡重重,广州市最新的墓园,是上世纪90年代建设的,距今已有10多年了。

  新式殡葬难推

  广州市殡葬管理处相关负责人称,广州市的墓园都是向市场开放的,离市区远近自然决定了墓地价格的高低。“墓穴价格越来越贵是有一定原因的,墓穴不可能建十几层,而土地是有限的。”该负责人表示,骨灰全部都安放在墓园也不现实,国家政策在逐步推广少占土地的殡葬方式,目前政府除了鼓励市民骨灰放在骨灰楼外,还大力鼓励市民骨灰还林、撒海,节约土地。此外,有的墓园还推出草坪葬、花坛葬。

  不过,据初步统计,一年骨灰还林和撒海的仅有2000具。这种新式殡葬,并不是每个市民都能接受。

  72岁的吴伯告诉记者,骨灰还林、撒海对很多人来说是行不通的,“尤其是农村的观念依然保守”。他告诉记者,他印象最深是以前看新闻播出周恩来总理骨灰撒向大海的画面,当时自己很有触动,也曾感慨了好一阵子,可事情如果真到自己头上,恐怕还是不行。

  “以前流行土葬,但是90年代叫停土葬后,我周边的亲戚朋友都选择把骨灰停放在骨灰堂里。”吴伯坦言,“把骨灰还林、撒海,总是比较难理解的。”(记者 谢苗枫 赵琦玉)

马震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