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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定金就不能退还,这是哪家的规定?”近日,一读者致电本报询问。 5月22日,王小姐向记者讲述了她的遭遇。4月20日,她和男朋友到济南某婚纱影楼选择了一个总金额为3000元的婚纱摄影方案,并预交了1500元的“定金”。3天后,王小姐发现了另一家更为中意的婚纱影楼,于是便到第一家婚纱影楼请求退还“定金”,但该影楼以“行业规矩”为由,拒绝退还。 5月24日上午,记者以顾客身份来到这家不退“定金”的婚纱影楼。“3000元的婚纱摄影需要交多少钱的定金?”记者问一女店员。“按照总额的50%交纳。”女店员答。之后,该店店员极力鼓动记者交定金。当记者问如果“反悔”时,定金能否退还时,被告知:“按行业规定,交的定金不能退。” 采访中,记者发现,许多婚纱影楼都收取定金,从200元到500元不等,多数影楼都表示,顾客“反悔”基本不能退还。 一位业内人士说,现在婚纱摄影竞争很激烈,为“拴”住顾客,各家婚纱影楼都采用收取比例很高的定金的“行业规定”。一般顾客对婚纱摄影根本不了解,很容易被店员说动而交上定金,一旦“反悔”,想要回定金就很难了。 顾客在婚纱影楼预交的定金该不该退还?省消协的一位同志解释说,“定金”和“订金”在《合同法》内有不同的规定。“定金”具有保证作用,实际上取代了以前的“违约金”条款。如果婚纱影楼出具给消费者的是“定金”收据,而消费者又反悔,婚纱影楼有权不退还,但必须按照《合同法》办事,定金所占消费总额的比例不能超过20%。因此,王小姐可以要回多交的定金。婚纱影楼拒退是违法的。“订金”则具有预付款性质。如果婚纱影楼出具的是“订金”收据,而消费者又反悔的,婚纱影楼应该退还,但可以收取部分违约金。 省消协的同志提醒消费者,到婚纱影楼拍婚纱照交付定金时,要问清是“定金”还是“订金”,最好把一些细节写进收据里,以免事后反悔了,自己的切身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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