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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朗的午后,百无聊赖之时开始乱翻。无意间发现了几身校服,在一堆个性的服饰中格外扎眼。看着,不禁生出几分亲切,毕竟,它们是我成长的标志。 那身大红的娃娃服是我幼儿园的衣服。记得四岁的我第一次拿起小提琴,从单调的空弦开始了枯燥的练习。一个无意间的孩童痴人说梦般的念头让众人欣喜若狂,大家都说我是个有灵气的孩子。从此,我的生活里便多了四根弦的伴奏。 从小我就心无定数,即便现在也是如此。我是个那么自由随心所欲的孩子,怎么能忍受那把琴对我的束缚呢?况且,对于一个孩子而言,玩显然比练琴好得多。于是聪明的我便常常偷懒,老妈也不得不对我严加防范。这样时间一长,大家都很累。我经常抱着琴哇哇大哭,而邻居们也不得不忍受折磨。或许,我对音乐的抵触就滋生于那段岁月吧。 两年后,六岁的我要上学了。终于,百般踌躇之后,老妈同意我不再拉小提琴,给我自由自在的小学生涯。尽管,当时我的《白毛女》已经可以让四座瞠目结舌了。或许我坚持下去,今天也该是个十级八级的了。但我并不后悔,毕竟我的童年是快乐的充实的值得回味的,这就够了。 第一次穿上校服走进学校,只几岁的我对学校充满了向往和好奇。我一遍遍抚摩着崭新的课本和书包,兴奋已不能用言语来表达。校园里那古老的殿宇,绚丽的挂画,美丽的老师都让我那么魂牵梦绕。我在明亮的教室里坐得笔直,抢着回答问题,一笔一画的写字,生活里充盈着单纯的快乐,为老师的表扬和家长的鼓励。很快地我们都戴上了红领巾,心中为那团鲜红而激情澎湃。 生平的字典里第一次有了“考试”这个词,懵懵懂懂的我们还不知考试究竟为何物。我拿起笔在那满是空的纸上画来画去。记得第一次数学考试,我好像考了倒数第一。原因很简单,却与数学无关。编应用题时我说那是4只鸡而老师却说那一定是4只鸭子,至今我也搞不懂鸡和鸭子真的那么重要吗?可能现在我数学学得不够好与当时的故事多少有关吧。 那六年的生活还是蛮快乐的,我们认真地劳动,好好地学习。闲暇时,一起爬墙,一起抓蝌蚪,一起疯闹。我也多次站在国旗下慷慨激昂地演讲,威严地履行一个班长的职责,也会被老师勒令写检查,还曾在校队里练长跑,跟辅导员跑到电视台录像。想来,真是蛮有趣的。 在惟命是从和奉老师若神灵的日子里我渐渐长大,一纸通知书把我送到了美丽的初中。它缩在一条深深的街巷里,前面是一片绿得奢侈的草坪和一座欧式教堂。尖尖的顶,高高的身子,闲暇时,偶然一望,那带着星星点点罗曼蒂克的温馨令人感动不已。从此我就穿上了那身青菜一般的校服。 1998年正值她可以很牛气的时候,连续几年的中考状元都出于此,在我毕业的前夕,有报纸称她是“状元的摇篮”。而那几年又出了好多奥赛的奖杯,我们校长乐得见了谁都笑。当时的那个校长像个旮旯里的东北人,脸红红的,说话一连几小时不停也不喝水。 十几岁的生活是快乐的无忧的,也是从那时开始,我身体里的某种潜质被真正地挖掘出来。第一次走进广播站,颤巍巍地拨开话筒,听我有些稚嫩的声音伴着音乐缓缓流出。刹那间,一种从未有过的成就感涌上心头。第一次站在众人瞩目的演讲台上,我发现自己可以那般地从容不迫。太多的第一次源于那色彩斑斓的三年岁月,也是在那里,我开始变得嚣张不屑洒脱甚至桀骜不驯。 在挥霍与奋斗中,初中的时光转瞬即逝。我也迎来了第N次考试,但确实是很重要的一次考试,据说它会决定很多东西,这就是中考。 三年的一切在这三天得到现形,我搭末班车挤进了附中的大门。我觉得这对我是个很好的诠释。 从此,十五岁的我开始了每天骑半个多小时上学的经历,开始了中午不回家吃饭的日子。穿着那身硬挺挺的西服心中感慨万千。我真的长大了吗?跟学长们出去,总有人告诉我看车往边走;然而,我已经可以独立的策划一个活动,办一本杂志,我也有了自己永远的秘密,锁在那无人知晓的日记里。 或许,在大家眼中,我依然是个孩子。我也这么认为,不是孩子,晚归时就没有害怕的理由;痛苦时就没有找人撒娇的机会;闲暇时也不会有那么多在别人看来乱七八糟,在我看来却如同珍宝般的怪想法。 长大,是否是个奇怪的、需要慢慢体味的过程呢? 收拾好衣服,收拾好回忆,跌跌撞撞,十几岁的我带着一分期待,一分憧憬,向着我的未来前进。我相信,成长的感觉会始终萦绕在我的心头,因为我们每一天都在长大。 (山东师范大学附中2001级16班 李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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