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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并非只有殴打和虐待,也并非只发生在夫妻之间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和目前家庭暴力的现实情况,家庭暴力不仅包括殴打、虐待、致残致死等身体上的暴力,还包括威胁、辱骂、贬低、孤立、性强迫等精神上的暴力。从司法实践来看,家庭暴力的范围非常广泛,发生在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雇主与家庭保姆之间、恋爱或同居的男女异性之间的人身伤害和精神伤害,都属于家庭暴力。 发生家庭暴力后,受害者首先想到的,应是如何收集和保存证据 一般情况下,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无论是从体力上、精神上和经济上,都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应当保持冷静,尽可能地保护自己,既可以大声呼救,请家人和邻居帮忙,也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向警察求救。日后向公安机关控告或向法院起诉时,受害者的家人和邻居、警察的笔录都将是重要的证据材料。身体遭受严重暴力侵害的,应当及时到医院就诊,医生会帮助你做详细的伤情记录,建立档案,以便日后公安机关、鉴定部门和法院调查取证。受害者还应当注意收集、保存好各种物证,譬如撕破的衣服、施暴者使用的凶器等等。 起诉施暴者,要根据受害的程度选择不同的途径 如果经过法医鉴定,受害者的伤情属于重伤,那么施暴者的行为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必须立案进行侦查,依法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如果公安机关以家庭纠纷等为借口,拒绝立案,受害者可以向当地的检察院申诉,检察院根据案件情况,有权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如果属于轻伤,受害者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施暴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如果属于轻微伤,受害者可以要求当地的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施暴者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如果施暴者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手段实施家庭暴力,对受害者的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和折磨,情节恶劣的,则构成了虐待罪。受害者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 受害者追究施暴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可以要求施暴者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物质损害的赔偿责任,精神上遭受非法侵害的,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司法实践,对于民事损害赔偿部分,如果施暴者有个人财产,受害者可以要求法院执行其个人财产;如果没有个人财产或者个人财产不够,则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施暴者应得的那一部分。如日后双方离婚,该财产可以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执行,算做施暴者已分到的财产,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将其依法分配给受害者。 本报记者 崔京良 律师 艾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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