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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消息 前不久,柜员机跨行取款每笔收取2元服务费,宣告了银行免费时代的结束。最近,又传出商业银行要收“点钞费”。商业银行期盼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草稿)出笼,《细则》规定了每点500张零钞银行最低收费为5元,每增加300张(枚)加收1元。还有个人单个储蓄账户当天提取累计超过5万元(含5万元)时,商业银行将收取不超过累计金额1%的费用。银行点钞也要收费?为什么?相关的报道说:有关方面之所以允许商业银行对零钞清点和大额取现收取费用,是商业银行确实为此付出了成本,需要通过收费弥补。 许多读者对此有疑问:第一,储户与银行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储户拿着钱到银行去存,是增加了银行的成本,还是为银行带来隐性经济效益?第二,点钞是不是银行服务的一环?点钞要付出成本固然不错,但是付出成本的项目就一定要通过收费来弥补? 据了解,银行经营中存在着一个“二八定律”,即80%的效益是由20%的客户创造的。还有80%的低回报甚至无效益客户实际上却占用着银行大部分的可用资源,因此对他们进行收费成为银行创收的必然。这个理由的前提就是银行必须盈利,且一定要达到一定的盈利水平。 这就是与国际接轨? 涛声依旧:时下,各行各业最时髦的一句口号恐怕就是“与国际接轨”了。为了适应真正的市场经济,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与国际接轨”确实是大势所趋。但是,总有一些人的眼睛老是喜欢盯着对自己暂时有用的规则,而对那些根本性的规则却忽略不计,这实在是一种危险的态度。 当然,作为企业,它有权力决定学习什么、舍弃什么。但问题在于,一但“狼”来了,你总不能因为狼也有睡觉的时候,你也去蒙头大睡。 收费别忘了先听证 花言巧语:作为一个企业,必然讲究成本核算,各家银行之间由于存在竞争,在一些服务的项目上,的确存在成本高、消耗大而亏损的情况,比如跨行取款、代替行业收取话费等,银行向个人或相关行业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何收费、比例是多少由一方决定的,也要听一听被收费方的意见和呼声。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草稿)是银行的主管部门制定的,不管主观上是出于什么目的,但不可避免地存在“大人包庇孩子”的倾向。要想消除这种影响,作为一个服务行业,就应当像民航、水电气暖等行业一样,事先进行价格听证,只有这样才能服众。 应尊重市场的选择 青梅竹羊:在我们这个有着崇义贬利基因的社会,一见银行点零钱收费就受不了,这些感受应属于情理之中。回想改革开放初期到如今,我们改变了多少观念,其中受益很深的就是要遵循市场规律和自然法则。经济学上说,社会需要市场这看不见的大手调配资源。应该说,银行点钱收费是一种市场行为,是一种有投入需求回报的经济行为,如果人为地让银行做些赔钱买卖或者是微利买卖,这样对银行这类企业的干涉是没有道理的。银行自主经营并赢利了,才会有更好的服务,否则,一切免谈。 增加收费没有道理 老实说:一个到过外资银行办理过业务的朋友曾说:在外资银行办业务除了语言上有困难,其他真找不出什么服务上的问题,而在中国的几家银行办业务,除了语言上没困难,其他都会让你感觉不舒服。这当然只是句调侃的话,不过,从中倒也能感受到两者的差别。 WTO之后我们很多行业都忙着和国际接轨,从技术上我丝毫不怀疑这种可能性,但从许多软环节上又的确很不能让人放心。收点钞费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不要以为你收了点钞费就和国际“接轨”了,收费是一种形式,这种在原有基础上增加的形式应该有其实质的内容。也就是说,增加的这几块钱点钞费应该让储户感觉有所值。可现在的问题是,银行增收点钞费并没有给出有说服力的理由,也没有显示出让人能感觉物有所值的服务。所以在银行自身没有什么改进之前,增加收费是没有什么道理的。 另外,点钞是银行的一项工作,这项工作在银行职员一成不变地做了几十年之后,突然被告知并不包括在银行提供给他们的工作中,而需要向储户要“工资”的时候,银行职员是不是也应该向银行、向以前的储户索要先前工作的报酬? 可别一切都向钱看 潇湘雨:以前,宣传某某银行、储蓄所先进事迹时,几乎总有这样的细节:工作人员不厌其烦、满腔热情甚至“废寝忘食”地为小商小贩客户清点成包成捆的残破零钞。这一细节,几乎被尊崇为实践职业道德的极致,从而成为先进事迹报道中的经典细节。而现在,本职服务一旦过分与金钱扯上关系,诸如这样的细节便失去温情,从此只会让人失落、让人怀想。 一般而言,企业出台某种措施,总是出于诸如成本核算等诸种考虑,业外人士难以搞懂其中的弯弯绕绕。但我认为,像银行这种服务于大众的企业,一切措施应以便民、利民为前提,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若这一前提被弃若敝屣,一切只管向钱看,那所谓的要与国际接轨等等“改革”的理由也只是拿着大帽子唬人,那铜臭味可是连我等小老百姓都能闻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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