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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历时3年多姐弟争要弃婴监护权的持久官司,最终以尊重弃 婴本人意愿的判决划上了圆满句号。 1991年1月,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牧护关镇某村妇女沙引娃,外 出时在路边拾到一个女弃婴,即送到娘家托母亲抚养,并不定期给女 婴送去白糖、奶粉、衣物等。1996年8月,沙引娃的弟弟沙德锋,被 当地政府以抱养孩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处罚800元后,以父女关 系在户籍里为女婴登记了户口,登记时给女婴取名“莎莎”。 1997年2月,沙引娃从其弟家将莎莎领走,并带着莎莎在西安打 工4年后才回到商州。沙德锋到姐姐家里要领回莎莎,姐姐不同意。2 000年3月,沙德锋将姐姐起诉到商州区法院黑龙口法庭,要求讨回莎 莎的监护权。法庭经审理后认为,莎莎是沙引娃抱回委托娘家代养, 莎莎也愿随沙引娃生活,原告不具备收养条件,所以一审判决驳回原 告的诉讼请求。沙德锋不服,将本案上诉至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市 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沙德锋仍不服又将二审终审案申诉 至省检察院,省检察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后,省高级人民法 院指令,发回商洛中院再审。 日前,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当 庭征求莎莎意愿,由莎莎按自己的意愿选择监护人。莎莎明确表明愿 随沙引娃生活。法庭根据当事人意愿及有关收养法律政策,作出再审 终审判决,由沙引娃抚养莎莎并履行监护权。 (据《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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