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购买产品打假,却只索赔一元钱 ■为了维权,他告过工商局、法院甚至卫生部 ■两年间他打了173场维权官司 ■在南京,许多商家“谈杨色变” 在南京,有这样一个人:他常常到商场购物,商场却宣布他为不 受欢迎的人;他常常打官司索赔,但索赔额常常只有1元;他常常到 法院去当原告,但法院却拒绝为他立案。 他曾经做过散打运动员,拍摄过多部动作片,参过军,最后却立 志打假,而且称“市场一天不规范,我就一天不结婚”…… 这样一个人,是不是很另类? 一纸申请赢了卫生部 2003年的最后一天,杨鸿接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终裁复 议决定书。横跨一年的“昂立一号口服液”夸大宣传以及杨鸿与卫生 部关于“延缓衰老”保健作用问题的争端终于有了初步结果。 2004年2月7日,记者赶到南京市江宁区杨鸿的住处时,杨鸿正在 家里整理材料,桌上摆着的就是国务院法制局终裁的《行政复议决定 书》。 在《复议书》上,国务院法制局认为,“被申请人批准的昂立一 号说明书遗漏了‘可能’二字,卫法监复决[2002]3号行政复议决 定书维持被申请人批准昂立一号说明书的审批内容,显属不当。” 为此,国务院法制局裁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 规定修改昂立一号的批准证书和说明书。 提起这个《复议书》,杨鸿说,他为此已经忙活了近两年。“还 是在2002年初,我就注意上了昂立一号,口服液的主要成分肯定是水, 怎么可能有95%的代谢产物,我觉得宣传有点儿夸大,买来一看,原 来问题还不止这些。” 杨鸿发现,卫生部批给“昂立一号”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上, 关于功效成分(或主要原料)一栏仅有14个字:“昂立一号乳酸杆菌 及其代谢产物”。 可是,在“昂立一号”包装盒上所写的“配料表”为:水、大豆 胚芽、食用蛋白胨、食用酵母、葡萄糖、异麦芽低聚糖、牛磺酸、氯 化钠、昂立一号活性生物体。功效成分表则注明:每100ml含昂立一 号代谢产物95克,蛋白质0.5—0.8克,培养基2—3克。 “卫生部批给了它《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却没有审批它的成分 表;《证书》上批的是‘改善肠道菌群’,产品说明书上却批准载明 ‘具有改善肠道菌群失调,调节肠胃功能’;而且还批准它‘提示具 有延缓衰老功能’,延缓衰老是个什么概念,这不有唯心色彩吗?” 在杨鸿家里,他一边翻着《复决书》,一边给记者解释。 与"昂立一号"较劲一年多 因为上面提到的这些原因,杨鸿将昂立公司告上了法庭,同时作 为被告的还有国家卫生部,并由此引发了杨鸿与国家卫生部之间关于 昂立一号长达一年多的争端。 2002年9月17日,杨鸿告“昂立一号”外包装夸大宣传一案在南 京市秦淮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昂立公司始终没有出具能够 证明“每100毫升昂立一号含有95克代谢产物”的有关质检报告,也 没有出具相关的执行标准的具体内容。 该案的裁定书在2003年1月13日送达杨鸿:卫生部的被告身份被 法院撤销。 在诉讼的同时,杨鸿还向卫生部递交了《行政复议书》,要求卫 生部对“昂立一号”批准证书出现自相矛盾的问题进行答复并纠正错 误。 卫生部2002年11月29日给杨鸿回复:认为本机关对“昂立一号口 服液”的审批,适用依据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决定“维持卫生部19 96年11月4日批准‘昂立一号口服液’产品说明书的审批内容”。 2003年1月9日,杨鸿因不服国家卫生部的行政复议决定,向国务 院法制局递交了终裁申请书。 近一年后,杨鸿等到了国务院的终裁。 在这期间,卫生部出台了新的《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 取消了被杨鸿质疑的延缓衰老功能,删除了“改善胃肠道功能”的说 法,并对保健功能用语全部进行了修改。之后,国家组建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卫生部对保健食品审批的职能也被调整。 杨鸿认为,卫生部的行政复议结论被国务院法制局纠正,他已经 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昂立一号的证书要重新批准,说明书也要更改。 两年打了173场官司 杨鸿与“昂立一号”较劲并不是偶然的。 早在2000年7月份,杨鸿就向市场上的各种保健品虚假广告现象 发起进攻,他还向南京市各级工商部门举报,在他的举报下,多家保 健品厂遭到查处并罚款。 杨鸿认为,长期以来,国内保健品行业肆意虚假或夸大产品保健 功能的现象十分普遍,这些虚假违法宣传,严重误导侵害了消费者。 “像什么可‘预防和改善各种癌症’,‘对脑血栓后遗症疗效显 著’,‘改善肝功能’等等;还有一些,卫生部批准本来只具有免疫 调节功能,厂商却宣称具有‘抗癌、壮阳强精、抗疲劳、改善睡眠’ 作用,或者‘治疗神经衰弱、疲劳失眠、肺虚咳嗽等症状,常服可益 寿延年’。要真是这样,还要医院干什么?这种不着边际的虚假宣传, 会坑害多少消费者?” 在南京各大商场购买了保健产品、取得了足够的证据之后,2001 年初,杨鸿把全国17家保健品厂同时推上了被告席,“要求被告停止 一切虚假违法宣传”。 当年2月19日,杨鸿诉17家保健品厂的系列诉讼案中的第一场官 司在南京市秦淮区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庭开庭。 按照杨鸿的计划,全国保健品市场上名声显赫的品牌及当地知名 商场共20个被告,将在南京市辖区内江宁、秦淮、建邺、白下等4个 区县法院与其对簿公堂,而他本人只象征性地索赔1元钱及部分交通 费。 后来,由于一些厂商接受他的批评,决定立即撤下南京市场内所 有违规宣传品,他最后撤回了对部分厂家商家的起诉。 除了保健品外,杨鸿还曾发起过打击香皂日期缺失的春季攻势, 在短期内对南京苏宁连锁超市、新百、金鹰、湖南路商场等大型商场 一一打击,致使南京各大商场日期不明的各款香皂纷纷下柜。 另外,杨鸿还在南京掀起过打击虚假标识标注的风波,一时间让 各商家、供货商人人自危,惟恐因标识有问题而遭起诉。 杨鸿说,他当时曾经有过一个念头:打100场官司,创造打官司 的吉尼斯世界纪录。 结果,不到两年的时间,他打了173场官司,平均每三天打一场。 打到最后,自己反而觉得没意思了:有的官司调解了,有的官司还在 拖着,维权是目的,纪录不纪录反而不重要了。 本报记者 高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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