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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是摇滚乐诞生的第50个年头。摇滚乐既是世界上最商业 的文化产品,也是最有效挣脱了商业惯性的文化。美国人擅长把一切 都变成钱,而摇滚乐要变成更多的钱,除了复制其形式,还得复制其 精神,而摇滚的精神却是反对复制。 上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的反叛文化,被当做商品推销给那些热爱 反叛文化的年轻人,而这些年轻人中的一部分,也因为推广这种文化, 而成为这种“另类商业”的建设者。换句话说,摇滚乐越发达,关于 摇滚的商业也就越发达,并且朝着扼杀创造性、磨去棱角的方向发展。 反过来,商业越发达,随之而成长的青少年也越容易把个性和独立精 神当做价值导向。 如果我们继续追溯到不列颠的时代,所有人都会被The Beatles (披头士)巨大的商业成功所震撼。如果他们没有布赖恩·爱泼斯坦 (“披头士”经理人),或者70年代的朋克巨星Sex Pistol(“性 手枪”),没有Malcolm McLaren(麦坎·麦克罗伦)这样杰出的经 纪人的帮助,他们就只能是一般的摇滚大腕,而不会被发掘出超越音 乐领域的文化偶像价值。摇滚乐的入侵,也就是英国音乐工业的一次 入侵,尽管那时候还没有“娱乐经济”这个词。 商业化,一直被看成是附生在艺术上的毒素,而从今天看来,摇 滚乐没有死在它手里,反而因为它而再生。80年代以来,极度商业化 让摇滚乐分化出庞大的地上和地下两块阵营。一方面,长大成人的一 代带着他们的钱包、创意和影响力接受了主流摇滚乐,让它变得体面、 豪华,并造就了越来越多的偶像;另一方面,极度地下的另一个世界, 也就加倍地反商业,甚至以拒绝宣传、限量版和激进的音乐风格来维 护自己的艺术。 崔健和他那一代人所接受和追求的,正是摇滚乐 的主流传统,他将成为楷模,给摇滚青年们带来荣耀和温饱;但另一 个摇滚乐,所谓不妥协,所谓过分自我和清高的地下摇滚,却在大众 媒体之外建立起了自己的小众媒体,在主流经济体系外建立了自己的 独立唱片网络。要不要商业、要不要反商业,曾经一直是中国摇滚乐 在一个非商业社会里争执不休的话题,现在商业已经降临,伍佰在脱 离摇滚乐文化11年后,给崔健带来了弘扬摇滚文化的机会……老一代 中国摇滚人,以及广大的摇滚乐爱好者有理由说,我们不但要商业, 而且要更多的、更全面的商业。 如果说摇滚乐是生活方式,那么忙碌的摇滚巨星是一种生活方式, 在城市的角落里嚎叫着的朋克们也是一种生活方式,这中间是有区别 的,大家仿佛两个世界,自得其乐。而摇滚乐,说到底,尽管万人千 人同时跳着喊着,但它还是一个人的心,一个人的战争。 文 /大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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