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7 16:19: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11月16日讯(记者 宋珊珊) 近日高层建筑消防问题引起市民关注。16日,记者获悉,青岛高层建筑已超千座,近两年超200米的超高层建筑也越来越多。据青岛市规划部门介绍,为规范高层建筑防火设施,该局出台规定,新建12层以上住宅电梯的设置应综合考虑急救功能、消防功能和无障碍通行功能。同时相关规定要求每14层须设避难层。
随着城市发展,青岛高层建筑越来越多,根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时青岛就已有高层建筑(100米以下)1262个,其中公共建筑506个,住宅建筑709个,工业建筑47个;超高层建筑(100米以上)共有10个。到2008年公共高层建筑已达到550余个,住宅高层建筑760余个。近两年,超高层建筑也层出不穷。目前青岛最高楼是刚刚建起的万邦中心,有51层240米高。还有4个项目欲争青岛新高,分别是鲁商中心、中铁青岛中心、上海世贸和青岛开发区国贸的世奥大厦。还在筹划的啤酒城改造项目也将来争个高下,据说要建到300米以上。
高层建筑由于功能复杂,人员物资集中,在基本相同的防火条件下,其火灾危害比多层建筑和单层建筑更大。据青岛市规划局介绍,该局今年4月份已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住宅电梯设置标准的通知》,规定新建的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同时要求电梯的设置应综合考虑急救功能、消防功能和无障碍通行功能,并且电梯数量、消防电梯数量、候梯厅的面积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否则规划不予通过。
此外,记者了解到,我国对高层建筑有着非常严格的防火设计规范,按规定,每2000平方米为一个分区,每个分区应设置2道消防楼梯,每14层还应建一个避难层。避难层是用特殊的阻燃材料建成的楼层,地板、天花板、楼梯等都有较强的防火和耐火性,还要配备专门的增压设备,将空气往避难层外压出,防止浓烟和烈火的侵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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