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9 16:57: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11月18日讯(记者 于健 通讯员 王军 姜立宏)一场婚宴开出两种凭证,合同写“定金”,收据写“订金”。市民预订的婚宴临时取消,酒店拒绝退款。市南工商部门看准一字之差,17日,调解将千元婚宴订金留办孩子的百日宴。一场纠纷巧化解。
据市民张女士反映,本月初,她在位于市南西部的一家大型餐饮美食城预订了婚宴。婚宴计划摆十桌,花费预计万余元,为此,张女士交了1000元的订金。不想近日,家中老人突发重病,婚宴没有办法举办,张女士决定取消婚宴,向酒店提出退还订金,或是转换为餐费。但店方认为,双方已经签了婚宴合同,合同中注明定金。并且预订了日期,很难更改,拒绝退款。双方争执不下,11月11日,张女士来到八大湖工商所求助。
依据《合同法》,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如果消费者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但工商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张女士提供的材料显示,婚宴合同写明“定金”,交款收据却写着“订金”。“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它通常是在消费者与经营者就消费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并非签署了正式合同。消费者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消费权。订金可以退还,定金则不能退。
一场婚宴开出了两种凭证,究竟怎么办?工商人员认为,鉴于张女士的实际情况,商家签合同、开收据不一致,关键字眼模棱两可,存在过失。经调解,酒店同意把预付的1千元改为孩子的百日宴订金。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