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29 10:57:00 作者:姜萌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记者姜萌
随着私家车辆的逐渐普及,贴在车身和车尾的车贴,从最早的“熊出没,注意”,再到近期的“新车上路,内有杀手”、“大修没钱,欢迎追尾”等极具挑衅性的提示语,让人哭笑不得,惹来争议。
市场
越个性,越好卖
28日,记者走访了福州路、闽江路、宁夏路上的几家大中型汽车美容店发现,每家店内的个性车贴都有数10种之多,价格在5元到30多元不等。在闽江路一家汽车美容店里,记者观察到,“you,离我远点儿”、“再看我,我就把你撞掉”等写有挑衅性文字的车贴占到了该店所售车贴的6成。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售价10元“再看我,就把你撞掉”的车贴是店里卖得最“给力”的,最多一天能卖出十几个,挑衅性的车贴80后的年轻人来买的最多。“我们店里进过一些用语温和的,可都不好卖。”工作人员如是说。
车主
泄情绪,扬个性
在市南软件园工作的24岁的
张斌,今年夏天刚买了辆别克,每天上下班的车辆高峰期,后面车辆催促的鸣笛声让他很是郁闷。“又不是我不想走,冲我按喇叭就管用了吗?”经受不住鸣笛折磨,张先生花5元钱在网上买了一个“别滴滴!越滴越慢!再滴熄火!”字样的车贴。问起是否会在意后面车主的情绪,张斌坦言,自己并非低素质的人,但遇上堵车,是大家都反感的事儿,后面鸣笛车辆的不理解让他很上火,这个车贴正好可以表现自己当时愤怒的情绪。
在采访中,也有不少车主表示,车贴是自己个性的表现,有人甚至自己亲手设计,刻意追求“标新立异”。
交警
要有度,别乱来
交警市南大队车管分所的张所长向记者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车身广告都是违规的。但面积较小,具有提示性含义的车贴,在不妨碍视线或是遮挡住了车牌的情况下张贴,是允许的。“有些车辆搞颜色鲜艳的车体绘画,改变了外观。分散了其他车主的注意力,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可能性,这就不能通过年检,我们还要对车主进行处罚。”张所长对记者说道。
青岛大学社会学教授李旭东认为,“挑衅性”的车贴也是种个性的体现,是种个人情绪的宣泄。但是这种行为带有恐吓和威胁的性质,就违背了大众的审美和道德标准。他建议,车主在彰显个性的同时还要顾及别人的感受,应尽量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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