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瓶炸伤眼厂家赔偿六千
2002-10-17 0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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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临沂10月16日讯 日前,乳山市曙光啤酒有限公司专程派人来到郯城县消费者协会,向被啤酒瓶炸伤左眼的郯城县重坊镇某烟酒店主冯某真诚道歉,并赔偿冯某医药费、法医鉴定费6220.02元。 今年6月10日,冯某在取啤酒时,一瓶啤酒突然无故“发威”,将冯某左眼炸伤,后经郯城县人民法院鉴定为8级伤残。9月17日,冯某到郯城县消费者协会投诉。郯城消协在调查清楚后,及时与曙光公司取得联系,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由曙光啤酒有限公司赔偿冯某医药费、法医鉴定费共计6220.02元。 (宝云) |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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