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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公寓:民办公助咋就这么难
2002-12-28 08: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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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公寓民办公助,是喊了多年的办法。民办,就是社会各界都可建老年公寓;公助,指政府应在政策、财力等各方面对老年公寓以应有的照顾和优惠。 据了解,2001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山东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对老年公寓的扶持和优惠政策有些含糊,缺乏刚性,加上有些老年公寓并没办理法人登记注册,全省范围内执行得并不理想。 上海浦东新区于今年6月1日起对老年公寓实行财政补贴。补贴有两部分,一是开办经费补贴,对开业满6个月、床位利用率达到80%、入住老人80%是浦东新区籍的老年公寓,给予10万—20万不等的补贴;二是运营经费补贴,由主管部门核定床位数和入住老人数,对每一位入住的老人,由财政每月补贴100元。业内人士分析,浦东是全国第一家对老年公寓实行明补的地区,济南与浦东比,财力上有差距,老龄人口又多,短时间内难以效仿,但明补势在必行。 公助的方式和内容,还应与社会变化相适应。济南营市西街康乐老年公寓的梁女士告诉记者,该公寓内为老年人治病常常遇到尴尬:因为公寓内的门诊属于社区医疗,开的收据在老年人单位不能报销,因而,一些老年人即使是得了急病,公寓也不敢断然施治。她说,社会保障机制在变化,在制定政策时,应该考虑到公寓作为特例的存在。 本报记者 王永田 实习生 张宁 |
大众网-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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