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盗窃案件中的窃贼匡某日前被朝阳法院判处了刑罚,巧的是,窃贼是在作案后误入失主家被捉个了正着。
2002年8月的一天,本市无业人员匡某来到朝阳区垡头一通讯器材商店准备买一部手机,店员李某为匡某拿了几款手机供其挑选,后匡某见李某打电话,见财起意的匡某就拿了一部手机悄悄溜了出去骑上车就跑。但毕竟是做贼心虚,匡某在逃跑途中将自行车撞在墙上,无奈匡某只好到附近一居民院内借用工具修车。而李某在发现手机丢失后追出商店见窃贼已跑远,一气之下关门回家了,听见来人后李某打开门一看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此人不正是刚才那个小偷吗!李某随即大声呼喊,此时匡某也明白了眼前发生的一切,转身撒腿就跑,但为时已晚,被闻讯赶到的保安员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