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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乱收费乱罚款者辞退
2003-08-05 07: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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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zwww.com/xinwen/shandongdongtai/xinxifabu/2003080505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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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省公安厅向全省公安机关发布厅长令,采取8项措施,彻底根治少数民警向辖区群众、单位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违反这8项规定任何一条的,都将被免职或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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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8月4日讯(记者 王德高 通讯员 时耀华 滕世雷) 今天,省公安厅向全省公安机关发布厅长令,采取8项措施,彻底根治少数民警向辖区群众、单位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违反这8项规定任何一条的,都将被免职或辞退。 厅长令要求:对向下属民警、单位下达罚款指标的主要责任者,予以免职或辞退;对罚款不给正规收据的,予以辞退;对为达到罚款目的,以非法手段引诱他人实施不法行为的,予以辞退;对向当事人索要财物的,予以免职或辞退;对侵吞赃款、赃物和罚没款、保证金的,予以辞退;公安机关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插手经济纠纷的,对作出插手决定者予以免职或辞退;对驾驶员违章记满分者只收费不培训,或在车辆检测中,只收费不检测的主要责任者,予以免职或辞退;对弄虚作假办理证件或变相出卖证件的,予以辞退。 这一厅长令是公安厅为贯彻省委工作会议精神,从严治警,从而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而制定的。省公安厅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的纪委、督察部门举报。 |
大众网-齐鲁晚报
责任编辑: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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