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记者 张贵君 本报3月9日至13日连续报道了济南长途汽车总站地区综合管理办 公室乱收费滥罚款一事,广大市民对此反应强烈,认为违规执法应该 受到查处。为此,记者连日走访了相关部门,多方倾听群众呼声,纪 检监察部门正在进行调查,有关部门表示,综管办的问题必须解决。
市民议论: “综合执法”变本加厉
连日来,许多市民纷纷反映,本报连续报道了“综管办”的乱收 费滥罚款问题后,“综管办”竟然改变了方式,采取了“隐蔽执法”, 变成了与行政执法人员配合“前查后罚”的方式,加大了对“违章停 车”等的处罚力度。 3月15日中午,济南李先生去车站接人,车在西工商河边尚未停 稳,一名“综管办”人员驾驶三轮警车堵在了车前,随后接到通知的 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很快赶到,要求李先生拿出驾照和行车证。据李先 生讲,当时他对眼前的三个“执法人员”说,生活日报正在报道你们 的乱收费乱罚款,你们怎能不顾舆论继续胡作非为呢?对方很不客气 地告诉他,报社算什么,能管得了我们执法?并说根据市政府206号 令第123条,李先生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如果不服,李先生的车将被 扣押。李先生只好掏出了身上仅有的43元,最后执法人员“照顾他” 收取了他40元罚款。 熟悉该区域的济南杜先生说,据他观察,最近这里的处罚力度明 显加大,平时一般的“违章停车”稍微求情后大都处以20元的罚款, 而如今把价码提高到了50元以上,这分明是冲着舆论监督来的,仅靠 加码处罚难以服众,执法要公平公正,而不应以罚款为目的。
市行政执法局: 未向任何单位委托执法权
3月16日下午,记者在济南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见到了政策法规处 和监察室的负责人。他们对生活日报的报道给予充分肯定。作为舆论 监督的典型,监察室把生活日报的该组系列报道做了剪报并装订成册。 据政策法规处徐处长介绍,执法局主要领导对此事非常重视并做 了批示,要求严肃调查此事,对“综管办”的事情务必尽快做出处理。 徐处长说,在执法局成立之前,“综管办”曾一度被城建、环卫、园 林等部门授权代行该区域的处罚权,但行政执法相对集中后,这些部 门自身都没有了处罚权,相关授权当然自行作废。所以尽管“综管办” 曾要求给予处罚权,但他们绝对没有答应。按照法规,执法局不会对 任何单位委托授权。
市政府法制办: “综管办”从来不是执法主体
3月15日下午,记者来到济南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该 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从法规角度来说,“综管办”从来就不是一个执 法主体。 就“综管办”赖以存在的政府164号令,该负责人认为,鉴于长 途汽车总站区域的特殊性,该政府令至今没有被废止,但当初的社会 环境有了一些变化,尤其是行政执法局成立后,处罚权相对集中,“ 综管办”按照规定只是该区域的管理者。同时该政府令也明确规定, 总站地区执法人员应秉公执法,文明管理。对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164号政府令强调该区域的环境和秩序,“综管办”作 为管理者,目前能做的只是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如果以此作为 随意处罚的依据,显然有悖政府令的初衷。
市政府纠风办: 监察部门正在进行内部调查
3月15日,市政府纠风办将本报的相关报道整理成材料,认为媒 体监督提供了很好的消息源,他们将对此事着手调查。 今天,记者得到纠风办负责人的答复说,纪检监察部门已对此地 进行了暗访,结合此前的群众举报,认为生活日报的报道与他们目前 掌握的情况大致相同,该区域长期以来确实存在一些“执法过度”问 题,群众意见很大。纪检监察部门已经在内部对此展开调查,也了解 到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不论怎样,违法乱纪者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长途汽车总站: “黑锅”背了太久太久
记者联系到济南长途汽车总站的有关负责人,说起“综管办”的 事情,他愤愤地说,长途汽车总站为此背“黑锅”太久太久了。“综 管办”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但却“严重影响了车站周边的环境和正 常秩序,影响了车站形象”。 据悉,车站经常接到来自旅客的投诉,反映这里有人野蛮管理, 专门在站外查车、罚款、强制旅客开包检查等,“综管办”对吸烟、 吐痰、乱扔果皮等行为不是给予劝阻,而是专等对方“犯规”抓现场 处罚,而且还有“撕票5元,不撕票3元”以及罚款回扣之说。过往司 机抱怨说,有的出租车可以大摇大摆地停在那里,在工商河边上也停 放了很多“货车”,但为什么偏偏不让其他出租车和私家车靠近车站 呢?在“综管办”严酷“执法”下,很多车辆不愿靠近车站地区,惟 恐不小心被处罚,汽车总站成了济南司机的“雷区”。“综管办”野 蛮行为经常引发被处罚人的反抗和争斗,造成秩序混乱。
■马上就评 别再抹黑城市窗口
济南长途汽车总站地区作为济南市乃至全省的窗口,备受人们的 关注。毫不夸张地讲,维护该地区的形象,就是在维护城市的形象。 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综管办”一系列“黑执法”的粗鲁举动持续 损害着该地区的形象,也不可避免地给城市窗口抹了黑。 大多数读者都一直认同这样的观点,车站地区作为人车流量较大 的地方,绝不可放任乱停车、乱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加强管理是一种 负责任之举,关键问题是什么人来管理,如何来管理。从目前读者反 映的一堆问题来看,“综管办”越权执法的种种不光明的做法,已经 证明了上述所说的关键问题的重要性。 高扛着“管理执法”大旗的“综管办”罚款已有些年头了,在特 定的某一时期,其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有了正规的执法部门和执 法程序后,它就理应退出这个舞台。可是如今,擅自戴上“大盖帽” 的“综管办”作为一个既无执法资格,又无资金来源,同时缺乏法律 观念,仅仅靠乱收费、滥罚款“谋生”的“三无部门”,在法制环境 日臻完善,管理方式日益改善的情况下,存在的必要性实在是需要打 个问号。实际上维护交通秩序有交警,城市管理有执法局,现代文明 的城市管理却不可能靠“以恶制恶”取得良好的效果,否则即使在粗 暴的管理手段下收一时之效,也难保取得长期效果,更不用说以损害 城市形象为代价了。 群众利益无小事。执法为公是一切执法者的座右铭,那种靠“罚 款五元,提成二元”的所谓“谋生”式执法,不仅与“三个代表”的 精神背道而驰,也是城市窗口上难以抹掉的污点。要擦亮城市的文明 窗口,有关部门剔除“黑执法”的生存土壤,该是时候了。 士心
“综管办”大盖帽:应摘下来
在调查采访中,大多数被罚款人认为自己之所以接受处罚的原因 在于对方的着装。综管办人员身着酷似执法人员的服装,一般人很难 分清真伪。 记者查阅有关文件得知,去年底国务院再次发出《关于整顿统一 着装的通知》,重申统一着装的批准权限在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均无权批准。对未经国务院批准擅自着装的,要收 回已经发放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并予以销毁。要坚决制止着装混乱和 穿着仿制警服现象。 显然,“综管办”并无着装资格,市民建议要解决“综管办”问 题,应先从脱了“综管办”的违规制服开始。
“综管办”的由来
根据市民举报和有关人员反映,记者了解到,上世纪90年代初, 政府在撤并整合多家职能部门的基础上,在火车站和汽车站等特殊区 域成立了“综管办”,主要负责维持站内公共秩序。后来火车站地区 的“综管办”的职能交由铁路方面管理,长途汽车总站的“综管办” 也由站内转向站外。实际上,“综管办”的正式员工很少,大部分是 招募的“临时人员”。在济南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成立后,由于受编制 限制,加上对执法人员素质要求较高,没有将“综管办”纳入执法局 系统。 一位深知内情的读者说,“综管办”在成立之初就没有自己独立 的财政账户,无法获得来自财政部门的拨款,一直处于自收自支的境 地,这自然成为“综管办”罚款的借口。“综管办”多年来在此长期 经营,广泛疏通社会关系,这成为其长期存在的基础。另外,“综管 办”依然存在的客观原因,与相关管理体制的不协调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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