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7 10:33:00 我要评论
来源: 大众网能不能介绍一下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呢?谢谢。。。。。
答:
检察长马英川:这个问题请具体负责的预防处处长王庆联回答。
预防处处长王庆联:
在去年七月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要在每年年底对职务犯罪的发案情况、特点规律、原因和发展变化趋势,以及制度上、管理上、体制机制上存在的缺陷、漏洞作出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惩治措施和预防对策,形成《年度职务犯罪发生情况、发展趋势和预防对策综合报告》。年度综合报告制度一经提出,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曹建明检察长、邱学强副检察长在多次讲话中都提及年度综合报告制度,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曹建明检察长又再次把年度综合报告作为一项重要的创新性工作予以强调。年度综合报告制度,已成为检察机关贯彻中央反腐败方针,全面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工作,成为落实高检院党组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举措,成为向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全面展示预防工作能力、水平,提升预防工作质量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中央领导同志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搞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就必须在做好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同时,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切实把事后查处与事前预防结合起来。年度综合报告在对检察机关全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全面收集整理的基础上,系统分析职务犯罪的发案环节特点、原因规律、趋势变化,提出具有全局性的防治对策,集中体现了法律监督的预见性、防范性,无疑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途径。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东营市检察院向党委政府呈报了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市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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