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因为诈骗罪被逮捕已经两个多月了,案子至今还没有到检察院,我想问一下案子多长时间才能转到检察院?
2011-09-23 1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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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处处长李玉泉:感谢网友的提问。这个问题涉及到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问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您好,我的一个朋友因为诈骗罪被逮捕已经两个多月了,案子至今还没有到检察院,我想问一下案子多长时间才能转到检察院?
答:
检察长马爱国:这个问题请具体负责的公诉处李玉泉回答。
公诉处处长李玉泉:感谢网友的提问。这个问题涉及到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问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一般情况下,检察院批准逮捕两个月内公安机关应当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逮捕后超过两个月公安机关仍没有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那就出现了上述规定的几种情形之一,公安机关依法延长了侦查羁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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