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现场办理"看病难"等9项政协委员提案

2011-02-14 22:25: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在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协商办案会上,省卫生厅副厅长李仲军与省政协委员座谈并答复委员提案。

在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协商办案会,省卫生厅现场答复9个委员提案。

 

   委员提案:       
   1、民建山东省委:在“421”(即4个老人、2个中青年、1个孩子)家庭组成模式下,一旦有人生病,“上班族”的陪护压力很大,建议推行无陪护病房。
   2、民建山东省委:如何应对“职业病”?建议加强我省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3、民进山东省委:如何防止抗生素滥用?建议加强抗菌药物管理。
   4、农工党山东省委:如何避免血荒?建议加强无偿献血管理。
   5、省工商联:建议促进我省中医药养生保健品市场健康发展。
   6、孙正凯(委员):关于缓解看病难问题的建议。
   7、刘爱丽(委员):检验表提高我省食品安全。
   8、陈华(委员):建议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9、田满菊(委员):建议进一步关注精神病人,减少社会安全隐患。

    大众网济南2月14日讯记者 王磊 盛堃)14日下午,在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协商办案会上,省卫生厅副厅长李仲军及该7个部门相关负责人与9位省政协委员进行了座谈,并现场办理了关于“无陪护病房”、“职业病”、“抗菌药管理”、“看病难”、“血荒”及“食品安全”等9个委员提案。
   “截至目前,卫生厅共收到了50多份委员提案,占到提案总量的十分之一,经过筛选和研究,今天我们集中答复其中9个提案。”今天下午,省卫生厅副厅长李仲军带领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处处长王正武、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督处处副处长迟蔚蔚、办公室副主任王莹、中医药综合处处长刘绍清、中医药业务处处长董树山、卫生法制监督处许洪昌、疾病控制处副处长王燕来到了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协商办案会现场,分别就9个委员提案、7类问题进行了现场答复。

    1、“看病难”:超30万人县(市)拥有1所二甲以上公立医院

    卫生厅:十分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关心支持,下一步我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优先建设发展县医院,争取年底人口超过30万的县(市)有1所二甲以上水平的公立医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中央投资卫生项目和省规划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大力开展创建星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动,全面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双向转诊制度的探索和实践。二是深入推进“卫生强基工程”,继续实施培训提高行动和规范服务行动,

    2、“供血荒”:将出台《关于加强无偿献血管理的意见》

    卫生厅:我省近年来在无偿献血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广泛宣传,临床应急用血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在采血淡季和我国部分省市发生“血荒”时期,保证临床血液供应和血液安全。我省连续两届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省称号。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要建立畅销可持续发展的无偿献血工作机制仍然任重道远。
    下一步,结合您的建议,我厅将积极协调省编委、财政厅、宣传、教育等部门,在省政府的领导下,争取出台《关于加强无偿献血管理的意见》,成立无偿献血工作协调机构,召开无偿献血表彰会议,争取将无偿献血纳入各级政府的精神文明考核指标,加大对血站经费投入,支持设置采血屋,推广和利用血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来保障临床用血的供应和合理应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3、“食品安全”:今年1季度将出台《山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小摊贩监管的意见》

    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处处长王正武:《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卫生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农业、海洋与渔业、兽医等部门承担初级农产品种养植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环节和保健食品的监管。
    目前在食品安全兼官重仍存在职责不清、职能交叉甚至是监管空白的问题,这一点在小作坊、小摊贩等几小领域表现尤为突出。为此,我们根据省人大和省政府的要求,已牵头起草了《山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小摊贩监管的意见》,目前正在进行工作调研,预计今年第一季度出台,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不清的问题。同时,在刚刚印发的《2011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中,将食品安全宣传培训、食品安全信息发布、重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等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安排。

    4、“抗菌药滥用”:开展1次全省整治 “三双行动”严控医师用药

    卫生厅:一、联合省药监局、省经信委、省畜牧兽医局,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兽药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全省抗菌药物联合整治行动,强化职责分工,突出重点环节,推进抗菌药物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管理。
    二、伪证部门将重点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与医疗质量万里行、大型医院巡查、医院评价、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相结合,建立合理用药的监测评价和奖惩机制,推动医疗机构落实药事管理规定,强化处方点评制度,突出抗菌药物处方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干预、重点加强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管理。
    三、厅里近期将下发“三双行动”(即降低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降低耗材支出占医疗支出的比重;控制医疗成本、控制人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过快增长;规范检查和用药行为、规范临床路径和治疗项目)实施意见,提出明确的费用控制指标和主要工作要求。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积极推进临床路径试点,在223专业112个病种推进规范化诊疗路径,规范医师诊疗和用药行为。

    5、“职业病”:开展“职业卫生推进工程”

    卫生厅:我省已经驱动职业卫生推进工程,今年采取措施如下:一是坚持宣传教育先行,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六进”宣传;二是加强危害源头控制,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评价与审核;三是增强企业危害源头控制,全面推行职业卫生“四个一”工程;四是开展职业卫生健康监护专项整治;五是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网络建设;六是推进职业卫生公示制度,推进一批示范企业;七是开展职业病溯源调查,帮助企业查找发生职业病的风险。

    6、“精神病”:多部门联合落实重性精神病人救治

    卫生厅:一是推动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建议省政府成立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公安、民政、人保、残联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落实重性精神病人排查、收治、医疗保障、社区服务与管理工作措施。
    二是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精神卫生防治网络,加强精神精神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三是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在重性精神病人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排查出的患者全部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随访管理,提高居家治疗质量。
    四是加大精神卫生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推动心理卫生援助热线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五是积极争取启动地方精神卫生立法工作。使重性精神病人服务管理的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更好地保护患者利益,维护社会安全。
    六是积极推动重性精神病人管理信息化。积极开展相关调研,稳步推进。

    7、“无陪护病房”:年底实现在二级以上医院全覆盖

    卫生厅:提案中提出的建立“家属探视而不护理”的无陪护病房模式,正是卫生部和我厅正在开展的“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主要推进的工作重点,对于优化医院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患和谐、减轻患者负担有着重要的意义。2010年我省试点工作成效明显,确定77所省级重点联系医院1276个试点病房,增加护士配置使试点病房平均床护比达到1:0.53,护理服务更加连续、专业,病人病情观察更加到位,患者满意度明显提高,家属陪护和自聘护工比例降低,患者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全省有2个单位、15个病房和30个个人获得卫生部“优质护理服务先进单位”、“优质护理服务先进病房”和“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根据提案建议,结合我厅工作职责,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我省已经驱动职业卫生推进工程,今年采取措施如下:一是坚持宣传教育先行,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六进”宣传;二是加强危害源头控制,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评价与审核;三是增强企业危害源头控制,全面推行职业卫生“四个一”工程;四是开展职业卫生健康监护专项整治;五是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网络建设;六是推进职业卫生公示制度,推进一批示范企业;七是开展职业病溯源调查,帮助企业查找发生职业病的风险。
    一、将其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民推进,力争今年年底前实现优质护理工程在二级以上医院全覆盖,促进护理工作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
    二、将增加护理人员配置作为山东省护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一线护士普通病区至少应达到1:0.6。主动与劳动保障部门协调沟通,着力解决医疗机构规模扩大和人员编制计划脱节问题。
    三、积极与物价部门协商,在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护理服务的示范病房、建立与物价建立以护士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护理级别为依据、与护士的劳动价值相吻合的护理服务收费模式,实行合理收费、充分体现护理服务的劳动价值。
    此外,在中医药养生保健品方面,省卫生厅中医药综合处处长刘绍清表示,卫生厅相关部门支持我省中医药养生保健事业的发展,会积极采取措施加快这方面的发展。

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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