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3月12日讯 (记者 薛良诚)仅130元就能享受云南6天5夜品质游?近日,省城市民曹女士等6人就因为轻信了这样的宣传而上当受骗。3·15来临之际,济南市旅游监察部门发布旅游服务警示,提醒市民警惕“网购”陷阱。
“网购”因其低价、便捷,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青睐,各旅行社企业为拓宽经营方式也纷纷通过网站推出各类旅游网购产品,但与之相生的各种陷阱也纷至沓来。据旅游监察部门负责人介绍,近日,省城市民曹女士等6人通过某大型电子商务网站网购了深圳某旅行社发布的“云南6天5夜品质游”的超低价产品,价格只有130元/人(不含往返交通)。随后,其与该旅行社联系并确定行程安排后订购了济南起止往返折扣机票。不料,当曹女士准备告知对方飞机飞抵时间安排时,却发现再也无法联系上该旅行社,对方手机关机,座机也无人接听。与当地旅游管理部门联系后得知,该旅行社是未取得旅游经营许可的非法经营者,曹女士等6人这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除了网购费用,之前预订的折扣机票因无法退票或改签,这一巨大损失也不得不由自己承担。
随着旅游网购的“井喷”式增长,类似的问题、投诉也越来越多。为此,3·15来临之际,济南市旅游监察支队向广大市民游客提出警示:旅游是特许经营,经营相应的旅游业务应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旅行社以互联网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的,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外,其网站首页应当载明旅行社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许可证编号和业务经营范围”。旅游者在网购旅游产品时,应留意相关信息并核实。其次,旅游者在网上选择旅行社产品时,不可盲目轻信产品广告,应多方了解该旅行社的资质及其是否有相应的旅游产品,以确保该产品的真实性。第三,旅游者在选择网购时需警惕“零负团费”。要对旅游产品价格及其服务质量有合理的心理预估,对于超低价、超低折扣的旅游产品,旅游者务必谨慎选择,仔细阅读产品说明,甄别模糊表述,以防贪小失大。最后,旅游者网购旅游产品,要与旅行社通过传真、邮件等形式签订旅游合同,并索取发票,确认旅游行程,保存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