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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行处:农民工城市住一年 人身赔偿按城市标准

2012-06-08 15:38:00     作者: 尹海洋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农民工
[提要] “我是在城镇打工的农民,回家时被车撞了,法院判决按农村人口标准进行赔偿,判决对吗?”今天上午,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处长张海波跟随检察长朱庆安做客大众网,在线回答网友问题。在被问及农民工人身赔偿时,他说,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不是简单地根据户籍所在地划分,农民工在城市居住一年以上的,应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民行处副处长张海波:
  农民工城市住一年 人身赔偿应按城市标准

民行处处长张海波回答网友问题

  大众网济南6月8日讯记者 尹海洋)“我是在城镇打工的农民,回家时被车撞了,法院判决按农村人口标准进行赔偿,判决对吗?”今天上午,菏泽市民检察院民行处处长张海波跟随检察长朱庆安做客大众网,在线回答网友问题。在被问及农民工人身赔偿时,他说,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不是简单地根据户籍所在地划分,农民工在城市居住一年以上的,应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上午9:30,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庆安在做完《请问检察长》访谈后,带领8部门负责人来到大众网会议室,在线回答网友的提问。落座之后,民行处处长张海波先掏出了一个黑色笔记本。记者看到,笔记本中间的几页写着一段一段的文字,每一段文字前面还标注了数字。“昨天浏览了一下网友的一些问题,对其中比较复杂的问题,我先做了写记录。”
  答题开始后,张海波更是将13页网友留言全部看完,并把所有涉及民行处的问题一一记录了下来,“一共有22个,咱们回到第一页,赶紧回答吧。”说话间,张海波已经开始仔细审视网友的提问。
  在众多问题中,一个关于农民工人身损害赔偿的问题引起了他的重视。“农民工在城市工作时受了伤,有的甚至丢了性命,但赔偿标准却与城里人不一样,这让他们很难接受。”张海波说,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不是简单地根据户籍所在地划分,而是根据与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处所划分。“比如说事故发生时,你已在城市居住一年以上,法院判决时就该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但你需要出示相关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居住地公安机关或村(居)委会、所在工作单位的书面证明等材料。”他提醒在外打工的农民工一定要办理暂住证,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近两个小时的答题时间内,张海波共回答了包括民事判决申诉、土地承包争议、房屋拆迁赔偿等内容在内的16个问题。“民行处跟老百姓打交道最多,解决的都是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因此今天针对我们的问题也最多。”张海波说,由于时间限制无法在线回答的问题,他将带回菏泽,在仔细研究之后答复给网友。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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