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积金贷款利率降至3年内最低

2015-08-06 16:28:00来源:大众网作者:王宗阳

  大众网济南8月6日讯(记者 王宗阳)今天,《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正式对外公布。大众网记者采访了解到,此次公积金新政主要惠及两大类人群:使用公贷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或拥有1套住房并结清房贷想买改善住房的缴存职工。

  买首套或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都降了

  大众网记者注意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惠及两大类人群,首先是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对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贷款不再执行30%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

  其次是改善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30%。

  公积金贷款利率降至3年内最低

  据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李建文介绍,此次省住建厅、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是结合山东实际,对前期中央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等文件的细化和深化,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促进释放自住性及改善性购房需求。

  此外,2014年11月份以来,经过四次降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已降至2012年以来的最低水平,购房者财务负担明显减轻。目前,五年期以下(含五年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五年期以上为3.5%,购房市民可以考虑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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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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