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经济的全球化,使企业进入了全球竞争时代。而市场竞争的全球化,则要求企业必须进行跨国化、集团化、网络化的经营。中国企业要迅速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化经营水平,通过与跨国公司建立合资企业,加入跨国公司全球制造网,是一个捷径
□我国制造业的比较优势,不仅体现在数量庞大、供给源源不断的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方面,而且更多地体现在不断向高加工度方向升级的大规模加工组装业优势,以及产业发展必不可少的巨大的国内市场规模和潜力等方面
□我国要在“引资战”中取得胜利,当务之急是尽快出台更为积极有效的措施,改善投资环境,开放市场,创造令跨国公司满意的条件,吸引国外制造业项目来华投资
□吸引外资制造业也是一把“双刃剑”,特别需要我们在投资的审批问题上把好关
世界经济全球化、全球经济一体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进程,是在现代高科技条件下经济社会化和国际化的历史新阶段。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世界制造业也正在进行着一场深刻的战略性重组,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制造业发达国家在努力保持本国高新技术垄断地位的同时,正以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市场竞争力为最终目标,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着新一轮制造业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中国作为一个制造业大国,如何在世界制造业的这一轮战略性转移中,采取积极有效的手段吸引外资,充分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建成世界性的生产加工基地,并把利用国外先进技术和雄厚资本同我国制造业产业结构升级有机地结合起来,是我国经济发展战略中应下功夫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世界经济的全球化,使企业进入了全球竞争时代。而市场竞争的全球化,则要求企业必须进行跨国化、集团化、网络化的经营。中国企业要迅速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化经营水平,通过与跨国公司建立合资企业,加入跨国公司全球制造网,是一个捷径。这样就可以利用网络中的资源战略潜能,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如,利用其分享机制,获得和利用更多的资源;利用其技术转移机制,获得更多的先进技术;利用其市场反应能力,提高市场意识和市场运作水平;利用其本地化经营,培养大量的技术和管理人才,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通过在制造网中的运行,还可以缩短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的进程。但是,跨国公司在配置其全球化的生产制造资源时并非是凭空作出决策的,而是具有一定政策取向的,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它们会通盘考虑有关项目利润前景的诸多因素,综合判断,权衡利弊。因此,充分了解跨国公司在进行投资项目评估时的这些考虑因素,了解我国在吸引外资方面的优势和劣势,并以此为参照,制定出相应的政策措施,是我国成功引进外资制造项目的关键。
跨国公司在进行对外制造业直接投资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成本因素。降低成本是任何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更是跨国公司进行战略性资源转移的主要动因之一。从历史上看,制造业的国际间转移大多是由于原生产国人力成本或资源成本的提高导致产品竞争力下降而产生的。第二是市场潜力。制造业不同于服务业,它一旦投入就会产生大量的沉没成本,因此市场潜力的大小将直接影响到项目未来的发展前景,大型跨国公司在对东道国投资项目进行考察时都非常重视该地区市场发展潜力。在展开大规模的投资行动之前,它们一般会先进行小规模的试探性投资。只有在试探性投资成功完成后,他们才会快速实现对地区市场的占领。第三是注重对合作伙伴的选择。跨国公司投资在国外设立的企业主要有两类:独资企业和合营企业(包括合资经营和合作经营企业)。与独资企业相比,设立合营企业风险较小,且更能帮助他们实施本土化战略,所以,大型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多采用选择伙伴合营的形式。其选择伙伴的标准一般包括:能干、守信、交际广泛,愿意与外方合作,与外国企业有共同的目标等。第四是注重人力资源的管理与使用。成功的跨国公司都把人才本地化当作成功的最大秘诀,因此,他们非常重视在投资的东道国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计划和政策。第五是更多采用创建方式进入市场。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有创建和购并两种基本方式。由于收购和兼并具有花费时间短、见效快等优点,跨国公司尤其是美欧跨国公司更倾向于采用购并方式进入东道国市场。但是,直到目前为止,创建方式仍然是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的首要选择。其原因在于我国资本市场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使跨国的产权交易无法实现。
了解跨国公司进行制造业对外直接投资项目评估时的考虑因素,这是“知彼”;而要想真正在发展中国家间吸引外资的竞争中取得优势,成为世界性的生产加工基地,知彼还不够,还要明晰我国在引资环境方面的优势与劣势,就是要做到“知己”。就我国现状来讲,制造业的比较优势是明显的,它不仅体现在数量庞大、供给源源不断的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方面,而且更多地体现在不断向高加工度方向升级的大规模加工组装业优势,以及产业发展必不可少的巨大的国内市场规模和潜力等方面。这些比较优势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形成了中国独特的国际竞争优势。但是也应当看到,我国的招商引资环境并不是尽善尽美的,在许多方面还存在着问题:在外商企业的管理环节上,还保留了一些计划经济的特点,政府的管理超越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正常范围;有些政府部门审批事项手续繁杂,环节过多,效率不高,刁难企业的腐败行为也时有发生;资本市场的不完善,使外国公司无法进入A股市场进行融资,扩大再生产;跨国购并的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则既影响了跨国公司通过股权购并快速进入中国市场,又使得一些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丧失了与世界一流公司合作发展的机会。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几乎所有的发展中国家政府都在致力于应用各种激励或促进措施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我国要想在这场看不见硝烟的引资战中取得胜利,当务之急是尽快出台更为积极有效的措施,改善投资环境,创造令跨国公司满意的条件,吸引国外制造业的项目来华投资。具体说来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优化吸引外资的政策环境。如,为促进中西部发展,应积极鼓励跨国公司到中西部投资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为促进跨国公司技术传播,应鼓励跨国公司技术转移、技术进口,同时给予跨国公司开设研究开发中心的优惠;为适应“入世”,给予外商在投资领域、国内市场销售方面同国内企业相同的国民待遇,等等。当然,优惠政策的制定需要一个度,要考虑国内民族产业的发展,既不能“超国民待遇”,也不能“欠国民待遇”,其提供的标准是为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和国内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
适应加入WTO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向外商开放市场。具体说来就是,对于已经试点或具备条件的领域,如商业、外贸、民航、电信、旅游资源开发等对外开放要积极推进;对卫生、城建、建筑等领域如何引入外资也要认真进行探索;在农业、环保、电力、石油、天然气、公路、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要积极鼓励并引导外商投资。
积极培育资本市场,为跨国公司采用购并方式进入创造条件。从1999年开始,中国政府已决定,允许外商收购、兼并和承包国内48万多家中小型工业企业。中国政府还明显加大了对高新技术企业进入证券市场的支持力度,同时,还决定对于通过资产重组等间接方式实现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监管部门将在后续融资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可以不受现有的必须连续三年盈利等条件的限制。所有这些,必将有力推动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的各类企业股份制改革的进程。今后,我们要努力培育更加成熟、开放的资本市场,积极引导和鼓励跨国公司收购和参股部分国有企业,并尽快制定有关应对跨国公司购并的法规框架,为跨国公司采用购并方式快速进入我国市场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修订和规范现有的利用外资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软环境。这方面要做的工作主要有:按照国际惯例,制定和完善反垄断法规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对一些调控外商投资的措施,如国内融资限制、国产化要求、出口比例要求、外汇平衡要求、技术转让要求等,都要按照WTO的有关规则做相应修改;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对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对于国家鼓励且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外商投资项目,尽快改审批制为登记制或备案制;进一步改善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切实制止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乱收费、乱检查和乱摊派现象,等等。
继续加快基础设施,尤其是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基础设施是投资的硬环境,从传统意义上讲,主要指水、电、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建设。但是,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通讯设施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该类设施也逐步被划入了基础设施的范围。就我国目前的水平来说,虽然在投资硬件上有了巨大的改观,铁路、高等级公路、机场建设、电讯业有了迅速发展,计算机教育得到普及,互联网的构建也快速发展,但是各地区由于经济原因,基础设施状况还存在一定差异,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后已成为该地区招商引资的“瓶颈”,各地方政府在这方面还要加大投入的力度。
总而言之,利用跨国公司的全球性生产制造网络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是我国制造产业快速升级的必由之路;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力争将我国建设成为世界性的生产加工基地,以此来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并推动就业和出口,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跨国公司并非“来的都是佛”,吸引外资制造业也是一把“双刃剑”。由于跨国公司的终极目标是其整体利润的最大化,其目标不可避免地与东道国经济发展的目标存在许多的冲突,这就需要我们在投资的审批问题上把好关,对有利于我国国民利益的项目我们要千方百计地“请进来”,而对有害于我国国民利益的项目则要坚决地“拒之门外”。
吴 彬 耿 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