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12月底,张立军刚满16岁,就跟着他哥哥到山西太谷县农村插队,在农村整整干了十几年,回城时已经快30岁了。刘俊玲也已28岁。刘俊玲的家境比张立军好些,她兄弟姐妹4人,父亲在建筑公司工作,母亲则在外贸公司任职,刘俊玲在家里排行最小。张立军和刘俊玲是回城后在工厂里认识并自由恋爱的,1980年结婚。1982年4月29日,张晔出生。张晔出生时脐带盘在脖子上,差点出了危险。但老辈人说,小孩出生时脐带盘上脖子,那是背着书包呢,长大了一定是一个读书人,而且是一个有出息的读书人。这虽然有点迷信之嫌,但张晔的成长历程又多多少少正印证着老辈人的这种说法。假若不发生意外,张晔是能够顺利考上大学、毕业后找份不错的工作的。两位被文革耽误,都没有机会上大学的中年父母,平日里恩恩爱爱,不玩牌不吸烟,满心欢喜全身心地将全部希望寄托在这惟一的一个孩子身上、指望着这惟一的女儿一年多后能顺顺利利考上大学。 可天有不测风云,谁曾想到这样一个对未来充满憧憬、和睦幸福的三口之家,会被一场飞来的横祸无情粉碎呢? 如此沉重的打击,对任何一个三口之家来说都是致命的。 马秀魁讲:“出事那天,我在医院一直守着张立军,怕他受不了打击,因为他有心脏病。孩子就在医院的隔离室中抢救,他想见又不能见,也不敢见。临告别时才见了一眼,那时医生已给张晔整了容,不然张晔那血淋淋的惨状,直到现在我回想起来都受不了,何况她的父母?” 马秀魁叹了口气,又接着说:“张晔的丧葬和骨灰的安放也费了一番周折。火化时我们都没让张立军他们夫妇去,那时他俩都哭成了泪人,本身身体又都不好,再有个三长两短可受不了。我们只让他外甥去帮着料理,张晔的同学来了一百多个,也都跟着去参加告别仪式。张晔的骨灰先寄存在姥爷那儿,因为她姥爷信基督教。第二年姥爷也去世了,姥姥说放在一块吧,最后张晔的骨灰和姥爷的骨灰一起安放在一块基督教的墓地上……” 张晔车祸的肇事司机叫朱银友,是安徽省来京打工的农民。出事的那天早晨,他是疲劳驾驶,在出事前的那一瞬间由于打盹将急刹车错踩到油门上酿成了惨祸。 在路人的督促下,朱银友还算知趣,他在众人的帮助下将两位被自己开车撞倒的少女送进了附近的七一一医院,还主动拿来了1万元医药费帮助救治。 交通大队的调查结论是:司机应负百分之百的责任。他们将朱银友开的那辆白色小面包车扣在了交通大队。 那时候张立军和刘俊玲夫妇悲痛欲绝,他们在亲友和同事的帮助下全身心投入到对女儿的救治上。由于交通大队已介入处理车祸事件,车祸刚发生时司机也在配合救治,所以他们并未意识到肇事者在经济赔偿上会发生什么意外。 可意外还是发生了。张晔17岁的生命之火彻底熄灭之后,张立军和刘俊玲夫妇仍难以在丧女的悲痛中解脱出来,却发现肇事司机朱银友不但再也没有露面,而且已经跑得无影无踪了。 为抢救女儿,张立军夫妇倾尽了一辈子的积蓄,将家里的三四万元全花光了。这区区的三四万元当然不够,张立军的哥哥给拿了2万元,山东的一位朋友送来了1万元,加上肇事司机拿来的1万元,还不够,七一一医院出于人道与同情,也减免了一些医药费。 实际上,张立军不是那种不明事理、得理不饶人的人。相反,他是一位心地善良的好人。尽管女儿的不幸夭折给他带来无尽的创痛,但他并不想对肇事者做过分的纠缠和苛求。他认为孩子既然死了,再不能复生,对方该怎么赔偿,都按法律认定的办。肇事司机是外地来京的打工人,生存也不容易,“咱也别讹人家”。他还将女儿学校从学生中募捐送来的1万余元的捐款送回学校,执意让老师们退还给学生。他说大伙儿活得都挺不容易的,“咱干嘛去增加人家的负担?” 然而,面对逃匿的肇事司机,张立军无法沉默。 一纸诉状送到了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丰台区法院也受理了此案。 一审判张立军胜诉,由肇事司机朱银友和车主李秀华共同赔偿车祸并致死张晔的医疗费及家属精神损失费,共计人民币11万余元。李秀华是北京大兴人,他是因做熟肉生意与朱银友成为朋友。据李秀华讲,朱银友是借他的身份证买的车,法院根据法律判11万余元由肇事司机与车主共同赔偿。 李秀华不服,他说我没撞人,凭啥要我赔偿?为此,他上诉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经调查,二审维持了原判。但也略有调整,因为肇事司机朱银友畏罪跑了,判车主李秀华先代为垫付赔偿金。但车主拒不执行。 张立军花了数百元手续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两三个月后,张立军和朋友马秀魁、余小云等跟着法警,驱车来到位于京郊的大兴县李秀华的居住地,但李秀华已人去房空。周围的人都说,已经好长时间没看到李秀华了,显然,他是负案逃匿了。 望着那空空如也的房屋,张立军的心如行将下雨的天一般,刹时间阴沉下来。这种郁闷的心情与丧女的悲伤夹杂在一起,一直萦绕于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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