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福林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国富优先”还是“民富优先”?毫无疑问,国富、民富都十分重要,是我们追求的基本目标。这里,需要讨论的是,如何实现民富国强。 长期实行国富优先的增长会带来哪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在私人产品严重短缺、多数社会成员处于贫困的阶段,实行国富优先发展十分必要,因为它可以使国家有能力改变社会的贫困状态。问题在于,当总体上解决了温饱问题,进入公共产品短缺成为突出矛盾的发展型新阶段,仍然坚持国富优先先得发展,就容易带来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国家生产力增长优先并快于民众消费能力的增长,导致社会总需求不足,使经济发展缺乏内生动力;二是国富民不富,并导致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
坚持民富优先的发展能否实现民富国强?一方面,民富带来民众消费能力的提升,扩大了社会总需求,由此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另一方面,新阶段的民富,在有利于解决公平发展的同时,创造了发展的动力和活力。适应我国发展的阶段性需求,从国富发展优先转向民富发展优先,是解决内生增长动力与社会公平的重要途径,由此,才能实现民富国强的目标。 如何着力构建民富优先的体制基础?应当说,国富优先发展所需要的制度安排与民富优先发展所需要的制度安排有联系又有所不同,有利于国富发展的制度安排未必能自动全面地带来民富。为此,需要加快构建“藏富于民”的体制。例如,第一,合理控制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第二,构建社会成员共享国民财富的机制,使国家财富真正惠及全体公民;第三,保护居民财产,建设财产性收入的体制性基础,尤其是让农民能够明显地分享土地流转的增值收益;第四,创造有利于社会成员创业、就业的体制机制。
——摘自《30位著名经济学家会诊中国经济发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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