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0 18:23:00 作者:王磊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济南12月19日讯(记者 王磊)济南市政设施建设文明施工坚持以人为本,利民、便民、不扰民,全员参与、全程实施的原则。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向沿线单位和居民发放告知书,在施工现场进出口处醒目位置设置LED显示屏、公示牌、告知牌等施工标牌,注明项目负责人姓名、监督电话,便道、便桥、车辆及行人绕行线路,工程内容、工期安排及施工组织等内容。
过往行人和车辆密集的路桥施工时,与当地交警部门协商制定交通示意图,并做好公示与交通疏导,交通疏导距离一般不少于50米。半封闭交通施工的路段,留有保证通行的车行道和人行道。封闭交通施工的路段,要有特种车辆和沿线单位车辆通行的通道和人行通道。因施工造成沿街居民出行不便的,应设置安全的便道、便桥。施工中产生的沟、井、槽、坑应设置防护装置和警示标志及夜间警示灯。如遇恶劣天气应设专人值班,确保行人及车辆安全。
施工单位采用环保型装配式彩钢板,在施工现场周边连续设置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出入口及道路转弯处应设可透视围挡或小型围挡,保证视线良好。建筑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1个星期内清理施工现场,拆除围挡和临时设施,清除余料及其他废弃物。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施工的,须采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午间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中高考期间按考期临时规定施工)不得施工作业,因抢修、抢险作业或其他特殊需要必须在此时段内连续作业的须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施工现场须采取防治扬尘污染的有效措施。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地下管线安全保障体系,对已查明的地下管线,在施工现场应做好醒目的警示标志;对于埋设较浅,受到重压会有危险的管线,还应采用设置警戒线的方式禁止一切重型机械通过。对现场地下管线埋设情况不明确时,或发现管线位置、走向与实际不符合时,须及时与有关管线单位沟通,未探明前不得野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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