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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泰安分行多项措施加强信贷资金流向管理

2012-11-01 17:35:00     作者: 通讯员 刘文武    来源: 大众网  

关键词: 工行泰安分行 信贷资金流向
[提要] 为认真贯彻银监会和上级行要求,泰安工行完善制度、优化流程,严格落实贷款新规,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全行信贷人员执行水平,以有效管控风险、保障贷款资金安全为首要任务,以增强贷款新规制度细则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主线,严防信贷资金挪用风险。

    为认真贯彻银监会和上级行要求,泰安工行完善制度、优化流程,严格落实贷款新规,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全行信贷人员执行水平,以有效管控风险、保障贷款资金安全为首要任务,以增强贷款新规制度细则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主线,严防信贷资金挪用风险。
    加强对“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及有关文件制度的学习。该行熟练掌握各贷款品种的规定,用制度规范工作和业务操作,将安全经营贯穿于业务始终,杜绝管理“断层”和风险控制“盲区”,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加强对贷款资金支付的监督管理。对于采取受托支付的贷款,贷款行须在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签订《个人贷款委托支付协议》,对支付对象、支付条件及相关责任等进行约定,同时要求借款人在每笔贷款提款前填写和提交《个人贷款提款通知书》。使客户明确贷款受托支付管理的要求是国家规范金融市场、防范信贷风险的监管要求。
    加强对贷款资金流向的密切监控。重点是个人经营贷款和用途为经营的个人信用贷款资金流向。密切关注贷款资金回流等异常情况,严防借款人将资金流入证券、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转贷牟取非法收入。严防借款人将贷款资金转至融资性担保公司或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账户。
    加强对大额贷款现场核验。按季对贷款行大额贷款进行贷后检查监督,对贷款金额100万元以上个人经营贷款、用途为经营的个人信用贷款,查验贷款行在贷款发放后30天内是否对贷款购买商品、服务等进行现场查验,收集真实的贷款用途凭证证明是否录入系统、归档管理。通过流程、岗位、系统等各方面,多层次的严密监督,有效加强了对个人贷款资金用途的监管。

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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