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闭幕后,深圳市召开了一个很小范围的讨论会,议题是十 六大报告中的一句话:“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 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一共34个字,不注意 读一晃就过去了,但可能很少有人知道,这34个字,将指导一场震动 深圳的改革。深圳改革试点方案起草人之一的马敬仁教授透露,这场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行政三分制”,在深圳已秘密酝酿一年多。据悉, 行政三分制的主要内容,是将行政管理职能分为决策、执行、监督三 部分,在相对分离的基础上,三者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协调。 一位参与者透露,方案主要借鉴香港和英联邦国家行政改革的经验。 但在运作机制上,会引入美国、北欧等国家的一些经验,例如对公务 员的绩效管理。消息人士透露,深圳即将推出的“行政三分制”,倾 向性比较高的方案,是在事务分析、职能分析的基础上,以大行业、 大系统的方式设立决策部门,并就每个决策部门关联的业务设若干个 执行局,决策权在决策局,执行权、审批权在执行局;决策局只管决 策,而执行局则是单一的执行。与此相配套,是建立三至五个公共行 政管理系统平台,作为所有政府部门共享的内务管理和服务系统,其 职责是为所有政府机构提供有效的管理和服务。至于监督那一部分, 深圳市监察局的一位负责人透露:“深圳是全国惟一单独设立监察局 的城市,监督功能可以很方便地转化,关键是授予多大权力的问题。” 据悉,这次改革主要是想做到“慢决策,快执行”,避免“拍脑袋决 策”。专家指出,即将推出的深化公共行政管理体制试点改革方案, 事实上将拉开新一轮行政改革和政府管理创新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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