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SARS疫情的发生,“非典”这个原来没有任何意义的词语,突然 变得让人耳熟能详,而与防治“非典”有关的产品销量都特别火爆, 一些精明的个人和企业开始突发奇想,提出申请“非典”商标。 2003年4月18日,淄博周村建联药店的经理刘飞,用其个人的身 份证到淄博天资商标事务所,一口气申请了5件带“非典”的商标。 刘经理认为,全国上下齐心合力抗“非典”,国家总有一天能研制出 消灭非典的药物来,如果能在新药研制出来之前就为它注册商标名称, 那么这件商标名称便非同一般,其商标的含金量将非常高。 淄博天资商标事务所的郑保峨所长告诉记者,刘飞在第五类医药 制剂、疫苗、药物胶囊、水剂等10种药物上申请了“非典”、“非典 康”、“非典抗”、“非典消”,还在第十类医疗器械上申请了“非 典”商标。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事务所的左建民副所长告诉记者,“ 非典”能否成为商标,并没有专门的规定,但申请注册是可以进行的, 公民和企业都具有申请权利,而能否批准则是另一码事。批准一个商 标需要1年多时间,即使不批准,也需要8个月到1年时间。 左建民向记者作了较详细的解释:我国最新的《商标法》的第十 一条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仅直接表示商 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不 得作为商标注册。而且《商标法》早就明确了疾病名不能作为药品等 相关产品的商标名,以免误导消费者。凡有碍社会良好秩序、易在社 会造成不良影响的词汇是不能注册商标的。而“非典”这个单词无疑 位列其中。“非典”这个词出现的时间并不长,但全国都知道,有它 特殊的含义。“非典”是非典型肺炎的俗称,进入了一个“公有领域” ,在《商标法》中,属于“缺乏显著特征”而不能作为商标的范围。 “非典康”、“非典抗”、“非典消”等表示了它的功能了,同样不 能注册。如果非典能注册的话,那么偏瘫也能注册了,所以说不可能。 而且这个词语目前过于敏感,国家商标局同样不会予以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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