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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技开公司发声:澄清虚假广告 消费者需谨慎购买

2015-01-26 14:27:00来源:糖酒快讯 作者:李敏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贵州茅台酒 虚假宣传行为 广告发布者 广告经营者 虚假广告
[提要]不但严重伤害了"贵州茅台酒"的形象和声誉、更侵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提醒相关媒体立即停播相应广告和节目,并及时联系声明人磋商善后事宜,消除影响。

  1月26日,糖酒快讯网记者从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获悉,针对近期各大卫视以“贵州茅台酒、茅台酒、贵州茅台、茅台某某酒”的名义和移植“贵州茅台酒”的生产工艺、嫁接“贵州茅台酒”获得的荣誉等方式进行夸大、虚假、误导消费者的宣传销售的行为,公司发表声明表示,上述内容并未授权,具有明显的欺骗性和误导性,提醒相关媒体立即停播相应广告和节目,并提醒消费者应在正规渠道购买产品。

  一段时间以来,声明人频频发现,重庆卫视、黑龙江卫视、广东卫视、贵州卫视、青海卫视、内蒙古卫视、兵团卫视、深圳卫视、云南卫视、山西卫视、山东电视台(少儿频道、影视频道)、辽宁卫视、河南卫视等电视台的名酒汇栏目和中华名酒行栏目,以及相关广播电台播放的白酒宣传广告和节目。这些广告和节目的内容,一是将声明人的产品以“贵州茅台酒、茅台酒、贵州茅台、茅台某某酒”的名义和移植“贵州茅台酒”的生产工艺、嫁接“贵州茅台酒”获得的荣誉等方式进行夸大、虚假、误导消费者的宣传销售;二是主持人介绍的嘉宾是冒充“贵州茅台集团”某某品牌营销总监或销售总经理等领导职务的身份。其行为严重伤害了贵州茅台的品牌形象和企业声誉,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对于前述虚假宣传行为,声明人特公开声明如下:

  一、前述广告和节目所宣传的内容均未获得声明人的授权和审核而擅自发布,属于虚假宣传销售,具有明显的欺骗性和误导性,影响恶劣。不但严重伤害了"贵州茅台酒"的形象和声誉、更侵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二、提醒相关媒体立即停播相应广告和节目,并及时联系声明人磋商善后事宜,消除影响。否则,声明人将依法采取有效手段,追究相应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侵权责任。

  三、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声明人产品时,请通过声明人官方网站(http://www.mtjk.com/)、声明人授权网上商城(http://www.emaotai.cn/)和客服热线(400-834-9998,0851-22251111)了解详情,辨明真伪后再予购买,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有前述涉嫌虚假宣传的广告和节目,请积极向声明人咨询或提供线索。也可向消费监管机关投诉举报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若有需要,请接洽声明人予协助或支持。

  特此声明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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