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推敲每一个字词句,能使文章生辉增彩,表达更为确切,立场观点更为鲜明。如现代京剧《智取威虎山》第八场中杨子荣有一句唱词,原演出本是“靠勇敢更要靠智谋高强”,现剧本改为“靠勇敢还要靠智谋高强”。副词“更”改为“还”,有着重要的意义。“勇敢”和“智谋”是敢于斗争和善于斗争的问题。原唱词中的“更”把“智谋”强强调到了不恰当的地位,不符合革命英雄人物的思想,有损于杨子荣的这一光辉的英雄形象。现演出本把“更”改为“还”,就恰当地表现了杨子荣崇高的思想境界。再如,第三场中杨子荣一段唱词原演出本是:“孩子,有毛主席、共产党给你们作主,说吧”,现演出本把“你们”改为“我们”。仅改动一个代词,就深刻地把杨子荣同群众的血肉相连的深厚无产阶级感情表达出来了,《早梅》诗的作者齐己把“前村深雪里,昨夜数枝开”一句送往在袁州的郑谷求教,郑谷说,“数枝非早,不若一枝则佳。”郑见解很精到,因为梅花的数量少到仅仅一枝,才更突出地展示早梅报春之早。“一”字为此句润色后,更为精到。 编辑在编辑稿件时,对所编稿件要“精雕细琢”,对一些看似无误,细研为错的地方应反复推敲,把着力点放在政治、政策、导向性提法上,关键字(当然其他错也要改)用法上。 在政治、政策方面,更应严格把关,反复推敲。香港回归后,某报在一篇稿子中曾出现过“中港合资”的提法,这就犯了政策性的错误。香港历来是中国的一部分,现在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怎么能把中国和香港并列呢?如说“港台合资”,“×省和香港合资”那是可以的。 在法律方面,编辑更应当多学习,多向他人请教。近几年,从各种报刊上经常可以看到有“偷税漏税”的提法。从税法角度讲,“漏税”的提法是不妥当的。按新税法规定,纳税人不依法纳税就是违法,那是偷税、抗税、逃避追缴欠款、骗税,但不是“漏税”。用“漏税”这个说法淡化了国家税法的严肃性,混淆“偷税”概念,对纳税人有一定的误导作用。按税法解释,所谓的“漏税”就是偷税,不但要补缴税款,还得罚款。再如,新闻传媒在报道刑事犯罪案件时,经常出现“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拘捕”的字样,这是不妥当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批准或决定逮捕权的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未经批准,公安机关无权逮捕犯罪嫌疑人,只能用“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的字样。 有些新闻媒体,在一些常识性提法上也经常出现一些错误。如“村长”的称谓就不准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据第九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依据法律,正确的称谓应该是“村委会主任”。“村长”的称谓是错误的。在摘登稿件时也应该认真编辑。我在摘登《新闻周刊》“省部级高官22年‘落马’加速度”一文时,发现有几处不妥,其中一处最明显,当时查阅《宪法》给予纠正。原文是“1989年9月,中纪委决定并经中央批准,给予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治区党委委员沙比尔开除党籍处分,国务院决定撤消其新疆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职务,并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根据宪法,××当选时应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而不应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正如一个省的省长不能称为“政府省长”、一个县的县长不能称为“政府县长”一样。××省(市、区、县)政府“应称××省(市、区、县)人民政府”(可查阅《宪法》)。 要把文章写得好、改得准确、鲜明、生动,就得向文章巨匠们学习,因为他们的伤口是一种标准的“实物教学”,都在说明着“应该这么写” (滨州) 王凤文 管林忠 王凤文:男,《滨州日报》编辑; 管林忠:男,《滨州日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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