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布公告,决定不再刊登形象广告,此举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被认为是树立党报良好社会形象的一大重要举措。 长期以来,广大受众饱受各种软广告的困扰,有的媒体不标明广告字样,整版的“正面报道”让人摸不着头脑。看得多了,受众慢慢地也就悟出了一些门道,知道如今可以花钱让有些媒体来报道,也明白了原来媒体上的报道并不一定全是新闻,有些是“软广告”。各类形象广告的泛滥,大大损害了新闻媒体在受众心目中的声誉和公信力。 可以肯定地说,以形象专刊专版为代表的各类软广告,在中国传媒发展的过程中只是一个阶段性的存在,其最终被剔除的结局也是难免的,因为它与传媒事业发展的追求和规律背道而驰。媒体本来被公众期待为公正客观的代言人,但现在有些媒体通过发布软广告已成为一些不法商贩的代言人与合谋者,如一些媒体不管医疗广告发布者提供的信息真实与否,给钱就刊登,以致报纸、广播、电视上不乏“癌症的克星”之类的明显荒唐的虚假广告,让人哭笑不得,广大受众对此的反感和痛恨是非常强烈的,也纷纷指责部分媒体的这种不良行为。 现在,全国报业的领衔者三大中央党报已决定摒弃刊登形象广告这种短期行为,而开始注重媒体形象的培育,这无疑是有远见的,正如人民日报社的同志所说,严格区分新闻和广告,按照商业广告的运行规则和传播规律办事,长远来看将强化报纸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也有助于吸纳高端的广告客户。 从经营的层面来说,这是一种经营策略的转变,严格区分新闻与广告,是一种更有利于树立媒体良好形象的经营思路,在众多报纸依然沉溺于追逐短期利益之时,三大党报转而进行逆向操作实行差异化经营,这不失为一个高明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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