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7 10:55:00 我要评论
陈鸿儒 来源:齐鲁晚报
民警和市民搜救溺水青年。
文/片 本报记者 陈鸿儒
天热了,很多游泳爱好者们喜欢到河流湖泊中“游野泳”,一旦溺水后果不堪设想。26日下午,济宁市城区凯赛大桥附近的洸府河里,一名青年男子“游野泳”时溺水,一个小时后被打捞上岸,但已不幸身亡。
洸府河里游泳溺水
26日下午3时20分许,济宁市城区凯赛大桥南200米洸府河里,一名青年男子在“游野泳”时溺水。经过1个小时的搜救打捞,溺水男子终于被打捞上岸,但由于溺水时间过长,经抢救无效身亡。
4时许,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河两岸有很多市民围观,派出所民警已经赶到现场,并下水进行打捞搜救。据现场目击者介绍,当时三个男青年在河西岸下水往河东岸游,其中一个男青年游到一半时溺水,另外两个男青年回身想救人时,河面上已经没有了溺水青年的踪影。两人立即上岸,并向派出所报警。
“当时听着河里有人喊救命,过来一看,原来有人溺水了。”家住附近的渠大爷告诉记者,当时他正在河岸边的树林里乘凉,突然听到河边有人喊救命,就连忙跑到了河边,看到两个青年刚从水里上岸,焦急地往河里张望,渠大爷意识到是有人溺水了。
两个在附近游泳的市民也加入到了搜救的行列,下水参与搜救,民警迅速在附近找到了一艘小船,根据报案人指出的溺水位置搜救打捞。由于河里的水很深,搜救十分困难。男青年溺水1个多小时后,终于被打捞上岸,由于溺水时间已经超过1个小时,溺水青年已不幸身亡。
警示语成了摆设
记者在事发现场发现,河堤边的水面上每隔一段距离就写有一行“禁止游泳捕鱼”的警示标语,但是河里还是有很多人“游野泳”,记者粗略数了一下,500米长的水面上就有30多人游泳。民警在河里搜救时,还有不少市民在附近游泳。
“这里水很深,哪年都得出好几次事,但天一热还是有很多人在这里游泳。”渠大爷家住附近,一到夏天就经常在河边散步乘凉,他告诉记者,这里虽然禁止游泳,但一到夏天,很多市民来这里游泳,由于水很深,河底还长了很多水草,所以经常有人溺水。
“我当时正在南边的橡胶坝边上游泳,一听这边有人溺水,就过来帮忙搜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告诉记者,当时他正准备下水游泳,突然听到北边有人喊救命,他立刻意识到有人溺水了,于是就赶了过来,下水和民警一起打捞溺水青年。
“这里虽然有禁止游泳的标语,却没人来管理。”一位围观的市民郑先生告诉记者,他也是个游泳爱好者,以前也时常在这附近游泳,有时候冬天还会来冬泳,但去年夏天在这里游泳时目睹了一个游泳者溺水身亡,从那以后就再也不敢“游野泳”了,开始去游泳馆游泳。
(奖励线索提供者谭亚奖金100元)
珍爱生命远离“野泳”
“游野泳”的人,大都知道在没有救生员的水域游泳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但都不相信倒霉的事会摊到自己头上,正是这种侥幸心理让一些“游野泳”的人,生命走到尽头。历年来,每到夏季总有不少“游野泳”的人由于自己的安全意识薄弱而付出生命的代价。看着又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消逝,着实让人心痛。
岸边写着大红色的“禁止游泳”标语,但水中仍有很多市民不顾危险畅游,甚至有些游泳发烧友组成了“野游团体”,每到假日就呼朋唤友,一起去“游野泳”。夏天游泳馆爆满,收费较贵,也让更多的人选择了“游野泳”。不可否认,炎热的夏季跳入水中游泳,确实非常凉爽惬意,但是危险性也不言而喻,这种行为完全是在拿自己的生命赌博。
希望广大市民珍爱生命,选择正规的游泳场,在有安全措施的地方游泳,远离“游野泳”!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