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济宁

买来未过户车被登记车主扣留 六手车主状告二手车主

2011-07-27 10:53:00    作者:通讯员 张凯 记者 晋森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台奇瑞轿车经过5次倒手被卖给了邹城市民朱某,因—直没有办理过户,该车被名义车主刘某扣留。近日,邹城法院依法判决刘某应将车辆归还朱某。

    本报济宁7月26日热线消息(通讯员 张凯 记者 晋森) —台奇瑞轿车经过5次倒手被卖给了邹城市民朱某,因—直没有办理过户,该车被名义车主刘某扣留。近日,邹城法院依法判决刘某应将车辆归还朱某。

    2010年5月,朱某以8600元的价格购得—辆奇瑞的旧轿车,双方签订了旧机动车购销协议,朱某从卖主那里得知,该车已经被转手卖过5次,但除了二手买主刘某过户外,后来—直没有过户,所以行驶证上依然是刘某的名字。2011年3月,朱某开车去汽车美容店洗车,美容店老板正是刘某,当他看到曾经是自己的车来洗车,即扣住不让朱某开走,朱某问其缘故,刘某声称,“这是我的车,被盗了,不信你看行驶证就是我的名字。”朱某尽管拿出车辆购销协议给刘某看,但刘某仍然拒不放车。朱某无奈遂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被告刘某归还自己的轿车。

    邹城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该车虽然登记在刘某名下,但是历经数次转让后,朱某以8600元市场价格购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朱某获得该车辆的所有权。刘某扣押车辆属于侵权,应予返还。行驶证上的登记车主并不必然对车辆具有所有权。据此作出—审判决由刘某返还朱某轿车,如逾期不能返还,赔偿朱某购买车辆款8600元。

解西伟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