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0 07:56:00 作者:甄真 来源:济南日报
图为听证会会场。(记者 陈长礼 摄)
本报11月9日讯(记者 甄真)今天,市物价局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对调整我市城市居民生活用管道燃气价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公开听证。按照拟调整方案,管道天然气调价方案有两套,一是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承担门站价格平均上调每立方米0.34元,由每立方米2.40元调整为2.74元;二是由每立方米2.40元调整为2.70元。
燃气价格为何调整
记者从听证会上了解到,自2007年5月1日以来,国家和省先后3次调整了天然气出厂价格和门站结算价格,截至今年6月1日,因国家和省上调燃气价格政策因素,我市居民用气购气成本每立方米累计增加了0.34元。在这期间,为控制价格水平,我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一直未做调整,对因推迟居民用气价格调整而无法弥补的购气成本,一直由政府和企业承担,加上近几年燃气经营企业其他成本增加因素,如不及时调整下游销售价格,燃气经营企业将无法消化上游价格多次上调造成的压力。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调整后,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出台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并积极探索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所以,尽快调整我市居民生活用管道燃气价格是必要和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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